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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14
《温州大学瓯学院课程替换与学分抵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课程替换与学分抵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规范学生课程替换与学分抵免工作,针对专业变动、年级变动、境外高校学习等原因引起课程和学分要求变化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学生入学年级对应的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其课程学分是修读的基本标准。专业变动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和学分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年级变动按修读时间达二年及以上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二、专业、年级变动前取得的课程学分,课程替换与学分抵免按下列规则执行。1、相同课程或相近课程的学分抵免按下表执行:相差学分已修课程成绩结果已修课程学分高或相等≥60分可抵免已修
2、课程学分低0.5≥70分可抵免已修课程学分低1.0≥80分可抵免已修课程学分低1.5及以上不可抵,需重新修读2、公共基础必修课的学分抵免按下表执行:已修课程可抵免课程代码名称学分代码名称学分30010412高等数学A(一)430010421高等数学B(一)430010431经济数学(一)30010413高等数学A(二)630010422高等数学B(二)430010432经济数学(二)30010421高等数学B(一)430010431经济数学(一)430010422高等数学B(二)430010432经济数学(二)430010515大学计算机A(二)330010523大学计算
3、机B(二)330010523大学计算机B(二)330010515大学计算机A(二)330530080基础英语(一)530010240大学英语A(一)430530223基础英语(二)530010227大学英语A(二)430730006数学分析(一)630010412高等数学A(一)430010421高等数学B(一)30010431经济数学(一)30730003数学分析(二)630010413高等数学A(二)430010422高等数学B(二)30010432经济数学(二)30830174程序设计基础430010512/30010513大学计算机A(一)课程部分33、未修读过的
4、课程必须补修,补修课程应选择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原已取得的多余课程学分,可记入公共选修课学分。相关专业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可记入专业任选课学分。4、公共基础课不能替换专业课,选修课原则上不能替换必修课和限选课。5、原则上一门课程只能替换一门,如分学期开设的系列课程,总学分大于或等于替换课程学分,可组合充抵。三、学生由学院派赴境外高校进行校际交流学习,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的课程学分认定,按下列规则执行。1、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回校后,需带回在对方学校学习的校方正式成绩单、相关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等。境外高校成绩记载或学分计算方法与我院不同,需附对方学校的成绩记载
5、及学分计算方法的相关材料。2、学院承认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并以对方学校课程名称、学分、成绩记入学籍。如需转换则按相应成绩转换标准记载成绩及折算后的学分。3、成绩记载单位的转换按下表执行:成绩等级百分制成绩类型1类型2类型3类型4AA+优95A90BA-良85B+80CB中合格75B-70DC+及格65C60EC-不及格不合格不计4、境外交流学习取得的课程学分数替代我院培养方案中对应学期或学年课程学分数,不足学分则需补修。四、学生应按规定期限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分抵免申请表》,办理课程替换与学分抵免手续。专业、年级变动的学生应于学籍异动后一个月内向教学单位
6、提出申请,经教学单位审核,教务部核定后,准予抵免。境外高校学习者回校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学分认定。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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