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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10
《学校规章制度之门卫职责及要求.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校规章制度之门卫职责及要求 一、职责 1、看好学校大门,阻止社会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维护学校大门管理秩序。 2、做好报刊、信函及其它邮件签收和分拣工作。 3、做好社会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4、做好值班室附近卫生保持工作。 二、值班时间安排 日班:早上8:00—17:30,夜班:17:30—次日早上8:00。 单周:日班门卫甲,夜班门卫乙;双周:日班门卫乙,夜班门卫甲。每周日上午8:00日、夜班交换。 三、要求 1、准时到岗到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确保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其间不得做与职责无关的事。 2、学校大门除上学、放学时段打开外
2、,其余时段关闭大门,只开值班室门。 3、社会人员来访时,必须起身询问,对陌生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 4、上课(含自习)期间不得让学生随便出校门,确须出校门的须凭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5、按规定签收各种报刊、信函及其它邮件并进行分拣。 6、保持值班室及校门口附近的卫生。 7、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并及时向当天行政值日报告值班情况。 8、如要在外面吃中饭,时间为:11:10—11:40,吃饭期间须交当天保卫人员代班。 四、处罚 1、未到岗到位或擅自离开岗位,每次扣10元;在岗但未尽到职责或做与职责无关的事,每次扣3元。
3、 2、因擅自离岗或未到职责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业绩考核不称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门卫值班人员的考核由当天行政值日和政教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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