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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30
《母子公司体制下的项目工程财税处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母子公司体制下的项目工程财税处理 一般而言,建筑子公司具备承接建筑工程的建筑资质,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对外签订民事建筑合同,必须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所,如果子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是通过其自身的建筑资质而中标的,则该工程项目显然是通过子公司进行独立财务会计核算,子公司直接与建设方或甲方进行决算,所有的工程项目收入和成本都以子公司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在工程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在子公司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在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是以母公司的资质进行中标的,或子公司自身找的项目,由于自身资质不够,必须以母公司的特级资质进行中标的。对这种工程项目
2、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呢?总的核算原则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采用纯建筑劳务分包的形式进行处理。具体核算建议如下: 建设方或甲方与母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决算,母公司给建设方或甲方开建安发票,收入在母公司进行核算。 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必须在母公司核算,人工费用由子公司开建筑劳务发票给母公司进成本,子公司只做建筑劳务收入的账。 基于母公司根本没有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有的建筑施工工作由子公司运作完成,但建筑合同是母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订的,施工成本在子公司而母公司没有施工成本的考虑,子公司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以母公司的名义去采购建筑材料,租赁各种建筑设备,必须要求材
3、料供应商和设备租赁方开具以母公司为抬头的材料发票。也就是说,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和期间费用必须开母公司的抬头发票,至于人工费用,子公司应该视同建筑劳务分包,给母公司开具建安发票入母公司的人工成本,子公司只做劳务收入的账。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应该签订总分包合同,并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进行备案,子公司以母公司的名义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开一张抬头为建设方或甲方名字的建安发票,同时开一张抬头为母公司名字的建安发票,母公司代替子公司扣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并在给子公司支付劳务费用时进行抵扣。 案例分析:母公司——乙建筑公司的子公司丙,以其母公司乙的资质从甲公司投标一项工
4、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收入8000万元,完全由其子公司丙公司承建,其中人工费用为2000万元,丙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等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如期完工。其账务处理如下: 1、母公司——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子公司丙完成项目发生成本费用,并把所有开具以母公司名义抬头的材料费、机械费和期间费用发票,交给母公司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 贷:原材料等55000000 收到甲公司一次性结算的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00000 贷:工程结算80000000 计提营业税金及代扣营业税时 计提营业税金=×3%=180
5、应代扣营业税=2000x3%=6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 应付账款——分包方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400000 缴营业税及附加纳时: 借:应交税费2400000 贷:银行存款2400000 与分包方子公司——丙公司进行工程完工验工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 贷:应付账款20000000 向子公司支付人工费用时 借:应付账款19400000 贷:银行存款19400000 乙公司确认该项目收入与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75000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00 工
6、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结平时 借:工程结算800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 ——合同毛利500000 2、子公司丙建筑公司的会计处理 收到母公司的,人工费用时 借:银行存款19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0 将母公司扣缴的人工费用的营业税计入成本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00000 3、有关材料款支付问题 由于母公司没有参与施工,是子公司全权进行施工,为了更好的操作,母公司应该与子公司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母公司授权子公司进行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事项,所
7、有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必须从母公司账上打入材料供应商和设备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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