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

ID:54729816

大小:41.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4-20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1页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2页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3页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4页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庆阳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减轻职工购买自住房的贷款利息负担,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庆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条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本人(或配偶)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期间申请将商业住房贷款余额(以下简称“

2、原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第四条商转公贷款必须在市中心委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第五条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商转公贷款的办理、审批和管理,商转公贷款的具体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受托银行承办。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9-贷款对象。因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经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同意,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第七条贷款条件(一)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二)已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规定,商业住房贷款无逾期贷款余额,且正常归还贷款一个月以上,符

3、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的有关要求;(三)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期房须经房产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四)符合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第八条 商转公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万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本市现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或担保公司抵押担保限额。第九条 商转公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第十条 商转公贷款的期限,不超中心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和借款人或保证人的法定退休年龄。第十一条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

4、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第四章  贷款方式 第十二条 商转公贷款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办理:-9-(一)先还后贷的方式,即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需自行筹资提前还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商业贷款的住房抵押登记,并重新以工资抵押或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先贷后还的方式,即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未清偿的基础上,以工资抵押的方式先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后,由受托银行采用封闭式方式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商业贷款抵押。第五章  贷款办理程序第十三条贷款办理(一)采用先还后贷方式,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向公积

5、金中心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须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2、商转公贷款申请人持提前还款的结清单或还款流水、原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及月还本息;3、公积金中心在受理商转公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贷款工作。(二)采用先贷后还方式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1、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时,符合商转公贷款贷款条件的,公积金中心给申请人发放商业银行填写的《告知函》,一式两份;-9-2、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

6、提出提前还清原商业贷款本息申请,原商业贷款银行填写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和贷款余额明细的《告知函》,并盖章确认;3、商转公贷款申请人持同意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和贷款余额明细的的《告知函》、原商业银行《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进行初审,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出具《商转公住房贷款初审单》、《商转公住房贷款三方协议》,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及月还贷本息;4、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受托银行盖章确认的《商转公住房贷款三方协议》及相关贷款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5、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

7、行审核,在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6、公积金中心通知借款人办理并发放贷款,受托银行按《公积金住房借款合同》及《商转公住房贷款三方协议》,采用封闭式操作将公积金贷款抵冲原商业贷款,完成商转公贷款,借款人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义务;7、当公积金贷款到账并同时抵冲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后,受托银行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注销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料送达公积金中心。第十四条 受理、审批-9-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除符合商转公贷款的条件外,其他条件与我市现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条件一致,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

8、定。受理、审核、审批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和规定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受托银行未按商转公贷款业务程序封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