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ID:5425342

大小:141.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7-11-12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_第1页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_第2页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_第3页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_第4页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节合伙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读课文,完成下列问题: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2、合伙企业的哪些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4、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5、取得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有哪几种?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员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两种形式。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也是在合伙企业中经

2、常使用的一种形式。其二: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即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

3、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①合伙人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③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④各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它有关文件⑤合伙人有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权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①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

4、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④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全体合伙人都取得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二、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只有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那一部分合伙人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三、由于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代表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人员参与经营管理的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义务: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5、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1、合伙损益的分配原则:2、合伙损益分配具体形式①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②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平均分配和分担①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②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1、合伙人的连带清偿责任。①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②合伙企业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

6、偿责任。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第三人)退伙退伙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法定退伙当然退伙(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除名退伙(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

7、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幻灯片152、确定清算人:幻灯片163、财产清偿4、清算结束

8、5、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合伙企业所欠税款、③合伙企业的债务④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对于未能清偿的债务,由原合伙人继续连带清偿责任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