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2003《中空玻璃合成指导书》,本规程属内控标准。 规程所指条款为通常作法,具体产品须根据该产品的要求或有特殊设计要求时做具体调整。 4 胶的类型与选用要求 4.1 本规程所列的胶指幕墙用硅硐结构密封胶和硅硐耐候密封胶。 4.2 胶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以保证粘结质量。 4.3 胶的选用均由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上给出,并指明用胶的型号。 4.3.1 一般选用硅硐结构密封胶的有: a) 隐框(或半隐框时使用玻璃附框)时中空玻璃合片,中空玻璃合片用胶方法按《中空玻璃合成指导书》执行; b) 隐框(或半隐框时使用玻璃附框)时玻璃板材与玻璃附框的粘结;
5、 c) 全玻璃幕墙肋玻璃与面玻璃的粘结(本施工工艺同耐候胶施工,按7条款执行,5、6条款中不含全玻璃幕墙工程的结构胶施工); d) 金属幕墙板块与附框粘结(使用较少)。 不同型式的幕墙用采用不同型号的结构胶(如中性胶、酸性胶或特种产品专用系列胶),均需设计人员指出。 4.3.2 一般选用硅硐耐候密封胶的有: a)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的填缝密封; b) 点支式玻璃幕墙的填缝密封; 对不同幕墙材料填缝应采用不同型号的耐候胶,对有特殊要求(如阻燃)的建筑部位所选用的耐候胶必须具有该功能。 4.4 结构胶有双组份和单组份之分。所用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