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铅蓄电池企业整治验收污染防治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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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铅蓄电池企业整治验收污染防治标准SMM6月21日讯:为确保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的贯彻落实,浙江省环保厅在《浙江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一文中对铅蓄电池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做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三类废弃物的处理:废水、废气、固废,标准为:废水处理:(1)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处理,建有与生产能力配套的含铅废水处理与回用设施。(2)废水处理使用的构筑物进行防渗、防腐处理。(3)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回用。(4)企业建有事故应急池。(5)厂区内淋浴水和洗衣废水做为含铅废水单独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有条件的需再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6)废水总排口规范化,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总排口和涉及铅污染的车间废水排放口鼓励安装流量计、pH、铅等指标的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废气处理:(1)称片、包片、焊接等产生铅烟、铅尘的工位必须配备高效处理设施,并达到排放控制要求。(2)酸雾经吸收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3)废气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熔铅炉(不包括铅零件加工熔铅炉)铅烟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0.10mg/m3”标准,其它工序铅烟铅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二级标准,“铅及其化合物”小于0.70mg/m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小于0.0060mg/m3。(4)化成工序安装硫酸雾精华装置,装置中有碱液中和系统。(5)主要废气排放口鼓励安装铅污染因子在线监测装置。关于固废处理,该标准规定:(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妥善处置。(3)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4)接触铅烟、铅尘的废气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上海有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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