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及立法完善-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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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8月N0.8,2014(总第391期)法制与经济·热点分析(Cumulatively。NO.391)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及立法完善●付晨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摘要】盗窃罪和侵占罪在司法实践中极易混淆,从我国《刑法》对二者的法定刑的规定来看,盗窃罪重于侵占罪,在涉案金额相同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定性不同会导致宣告刑的相差甚远。文章从一则案例入手,着重从“遗忘物”这一角度分析了二者的区别,非法占有遗忘物构成侵占罪,而非法占有遗留物构成盗窃罪,并提出了在侵占罪中加入“遗失物”这一概念

2、,以及在盗窃罪中加入“非法占有遗留物”这一情形的司法建议。从保障个人权利的角度,应着重区别盗窃罪和侵占罪,尤其是非法占有遗留物和非法占有遗忘物这两种情形。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分不仅是办案人员正确办案的关键,也是刑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一环,有助于完善自身的理论体系。【关键词】侵占罪;盗窃罪;遗忘物侵犯财产罪是《刑法》中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尤的支配人的状态。对事实上支配的财物具有概括、抽象其是盗窃罪和侵占罪,表面上区分二者比较容易,但是的支配意识,包括明确和潜在的支配意识。当事实上的在司法实践中却极易混淆。本文由一

3、则典型案例入手,占有松弛甚至脱离了占有,但他人明显强烈的占有意以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司法界分为视角,从侵占罪的犯思,对事实上支配的认定起补充作用。所以,属他人支罪对象之一“遗忘物”进行分析,同时引进“遗留物”的配、管理的财物,即使他人短暂遗忘或短暂离开,但只概念,更加明晰的对侵占罪的司法认定进行深入研究,要财物处于其支配力涉及的范围,也应认定为他人占并最终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有。本案中,受害人回家开门时把手包放在电话分线机受害人居住在一高层公寓,电梯入户,一梯两户。上,属短暂遗忘或短暂离开,手包财物仍属于其支

4、配范某日受害人因电话故障报修,犯罪嫌疑人受电信局委围,应认定为受害人占有。而此时犯罪嫌疑人发现该托前来查证。犯罪嫌疑人首先进入受害人家中5分钟,包,并将里面的人民币据为己有,已具备了非法占有他后告知受害人电话分机无问题,要求出门检查门口楼人财物的目的,且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应认定为盗窃梯处的分线器,检查1O分钟后敲门,受害人开门,被告罪。知分线器无故障,要求出门检查线路。30分钟后,电话第二种观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犯罪恢复正常。此时,受害人发现自己的手包不见,仔细回嫌疑人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

5、的,但无盗窃的故忆,发现回家开门时放在门口电话分线器上面,遂出门意,也无窃取行为,被害人的手包是事实上的“遗忘寻找,发现包还在,但里面的6000元人民币不见,怀疑物”,犯罪嫌疑人拿出包内现金,是非法侵占,不是秘密是电信人员顺手牵羊,电话质询遭否认。后报警,犯罪窃取。行为人误认为手包是遗忘物而取得财物,属抽象嫌疑人承认在检查分线器时发现该包,猜是受害人遗的事实认识错误,只能认定为侵占罪。忘,但未告知,而将其中的人民币据为己有。后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刑拘犯罪嫌疑人,但律师主张行为人的行一、盗窃罪和侵占罪的主要区别为

6、属侵占,是自诉案件,且数值不符合立案标准。本案为侵占罪或盗窃罪实有争议。下面阐述几种要弄清本罪定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必须明确什么观点。是盗窃罪、侵占罪以及二者的主要区别。第一种观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自己占有的他人财数额较大,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刑法》第264物不能成立盗窃罪。这里的占有指事实上的支配,包括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处三年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还包括社会观念可推知财物以下有期徒刑、拘

7、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79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的手包是否为遗忘物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是否认为是遗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忘物。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关于遗忘物和遗失物,主要从财物丢失的时间长金或者没收财产。”短,失主是否有明确记忆,能否很快回忆起并寻找等考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有,数虑。有学者认为,遗忘物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有意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识地将财物放于某处,但因主观疏忽而忘

8、记的财物。但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财物所有人一般会很快想起并回去寻找,拾到者一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也知道谁是失主。而遗失物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人因疏忽将其失落,失主不知失落何处也不易找回,财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物完全脱离了物主控制。也有学者认为二者是统一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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