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论文.pdf

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论文.pdf

ID:53739943

大小:235.88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4-21

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论文.pdf_第1页
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论文.pdf_第2页
资源描述:

《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论文.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问题研究胡晓然摘要凭单放货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基本原则。然而,在现代航运条件下,货物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到达卸货港,而提单仍处于流转状态,这意味着货物可能早于提单到达卸货港,从而导致无单放货需求的增加。同时,在现代航运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承运人交付货物都是由其代理人即船舶代理人代承运人进行的,因此船舶代JEA.也陷入了无单放货的责任风险中。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情形、无单放货的责任承担以及给我国的立法启示等方面,挖掘《海商法》中仍然空白的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法律问题研究。关键词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法律责任免责立法启示作者简介:胡晓然,大连海事大学。中图分

2、类号:D923.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87-02一、船舶代理人货和未完成的无单放货已完成的无单放货是指货物已经脱离了(一)船舶代理人的概念承运人或者船舶代理人的控制,为提货人所控制。未完成的无单在实际的客货运输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即当船放货是指货物尚未脱离承运人或者船舶代理人的控制,在此种情舶停靠在非船舶所有人或船舶营运人可控制的港口时,船舶所有况下,判断船舶代理人是否承担无单放货的责任,需要考虑是否人或船舶经营人无法亲自照管或者亲自处理有关船舶营运的业给提单持有人造成了实际损失。如果船舶代理人因其无单放货务,这就促进了船舶代理人

3、的产生和发展。的行为,致使无法最终交付货物给提单持有人并给提单持有人造船舶代理人,是指接受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所有人的委托,为成一定的损失,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的在港船舶办理各项业务和手续的人。与一股代理相似的三、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责任及其构成是,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需要经过被代理人,即船公司的授权委(一)无单放货的行为性质托,经代理人,即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的同意而最终确定代理探究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责任,首先要确定无单放货行为关系的成立。的性质。无单放货行为到底属于侵权行为还是违约行为,常常是(二)船舶代理人的身份争议的焦点。根据上文所述,笔者认为提单应当视为一种债权凭船舶代

4、理人的身份地位,既具有民法下一般代理人的共性,证,提单持有人与承运人之间建立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与之相应又具有船舶代理人的特殊性。船舶代理人身份的特殊性主要体的,无单放货行为自然应归属于违约行为。然而,反对的观点则现在《海商法》第58条第二款,即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可在认为无单放货的行为应列为侵权行为。根据民法的原理,合同应受雇或受委托的范围内,援引关于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限制赔偿当仅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不能对抗合同之外责任的规定,这与民法中的普通代理并不相同。的第三人。提单处于不断流转的过程中,最后的提单持有人并非二、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情形合同当事人,与船舶代理人之

5、间也就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关系,也(一)提单的功能就不存在所谓的违约责任。然而,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行为事提单,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一种最重要的单证,是指用实上侵犯了提单持有人对货物的享有。因此,船舶代理人无单放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货的行为性质应归为侵权行为。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的重要功能主要表现笔者认为,无单放货的行为兼具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性为以下四项: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提单是证明质,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责任性质则构成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对于提单究竟是物任的竟合。权凭证还是债权

6、凭证这个问题;学界始终有争议。笔者认为在我(二)无单放货的责任构成国《海商法》之下,将提单的效力认定为债权凭证更为妥当。根据责任竞合是指同一行为虽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可《海商法》第78条的规定:“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成立多种民事责任,但受害人只能其一而为请求。根据我国《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不承担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在装货港发生的滞期费、亏仓费和其他与装货有关的费用,但是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提单中明确载明上述费用由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承担的除外。”法律

7、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则提单持有人在理论上可选择违约与(二)无单放货的情形侵权之中的~项起诉。然而在实践当中,法院更倾向于当承运人无船舶营运周期与提单流转速度的矛盾,刺激了无单放货的需单放货提单持有人起诉承运人时,将其认定为违约责任。求。在运输实践中,常常出现货己到达目的港,而提单却迟迟未四、船舶代理人无单放货的免责到达的现象,因此逐渐出现了无单放货的情形。虽然在由于无单放货给提单持有人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况下,1.以是否经承运人授权为标准,分为经承运人授权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