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pdf

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pdf

ID:53726459

大小:224.65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4-20

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pdf_第1页
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pdf_第2页
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pdf_第3页
资源描述:

《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4年5月学习论坛Mav2014第30卷第5期TRmUNEoFSTUDYVo1.30No.5论无主物与其所有权归属所有权原始取得方法之先占王明锁(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摘要]无主物是没有被任何主体支配,尚无所有权归属的物。对无主物进行先占,取得其所有权是自罗马法面世以来的普遍性规定。我国物权法中对此没有规定,这不利于财产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在完善我国民商法过程中,应当对无主物归属及其适用的原则进行明确规定。[关键词]无主物;先占;原始取得;所有权归属[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7608(2014

2、)05—0074—03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重要方式,是所照自然法原理或自然而然的规则进行的。人们对物的有权法律关系的开始。其中主要有先占、生产、拾得遗最先或最早的支配或最早的物的所有权归属,实际上无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收取孳息等⋯。对于无主物,不开始于对无主物的先行占有、支配和取得。亦如盖尤自古采先占之方法。罗马法对先占无主物的情况曾有斯在《日常事务》第2卷所言:“不属于任何人之物,根据详细规定。在以法国民法、德国民法为主要代表的大陆自然理性归先占者所有。”制定法对于无主物适用先法系民法中,也都有关于无主物先占的明确规定。《中占原则的规

3、定,本质上只是国家法律对于根据自然理性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及《中对物已经占有的事实的确认而已,并将无主物事实上的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主要对拾得遗失物返还等问占有关系以所有权的形式固定下来。随着人类对物的题进行了特别规定,对先占无主物的情形则没有规定,占有和控制的范围的不断扩展和制定法的不断完善,无关于此类问题的理论研究也较少。笔者在对所有权原主物的范围日益衰减,以致今日之社会无主物比较罕始取得方法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后,认为很有必要对无见。但尽管如此,无主物仍然存在,且非绝无仅有。主物及其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新的探讨。(二)

4、无主物的种类一、无主物的含义与种类无主物为民法中物之一类,没有所有权的归属,事(一)无主物的含义界定实上也没有任何主体对之进行控制和占有。根据罗马无主物,是指没有被任何主体(自然人、法人、国家、法的规定:“某些物依据自然法是众所共有的,有些是公非法人单位)所支配、尚无所有权归属的物。依罗马法有的,有些属于团体,有些不属于任何人,但大部分物是规定,物成为个人所有,可有各种不同方式,可按自然法属于个人的财产。”依其特性,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取得,可按市民法取得,对所有权之取得,认为从古代法下,无主物似有以下几种:开始阐述较为适当J。故先占多被放在所有权取

5、得之(1)无主之自然不动产,指没有人对之享有所有权首位。事实上,人们对物的支配,也就是物的归属,无论的自然不动产。如没有所有权归属的土地、岛屿、湖海从历史发展、现实观察的角度,还是凭理性想象或推论,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支配力的增均可认为,人类最早对物的支配的规则的确定,都是依强,该类无主物已极为少有。[收稿日期]2014—02—17[作者简介]王明锁(1954一),男,河南林州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74·(2)无主之自然动产,指没有人对之享有所有权的(二)先占的自然合理性自然的动产类物品。如公海中之动植物、海滩上之贝

6、人们对物的支配取得,最远古者,莫不出于鱼鸟虫壳、河流中之石块、土地中之木石、山野中之药材等。其兽,石块木棒,土地洞穴之类。土地洞穴满足人之栖身中,如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文物或者受特别保护之植物之处,木棒石块乃获取食物之具,果兽鱼鸟之类则满足等,则不属于无主自然动产之范畴。因其价值显然不能人之食物。人们在获得这些本属无主之物的时候,根据与无主之自然不动产相比,故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尚有较自然理性要求,归最先占有者,乃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广之适用。因为后来者再占,必引起纷争打杀。而欲平和,避免争(3)无主之动物,这主要指国家动物保护法所保护斗,似乎只能是实行先占

7、规则,即谁最先占有该物,此物范围之外的动物。动物为人类生存提供了重要资源。就归属于谁。这里所谓的占有,实际上即具有“所有权”但人类活动导致动物种群及其数量急剧减少,致使许多的意义。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在《论定义》第2卷中认动物面临灭绝危险。因此国家法律对于动物采取分类为:“占有不仅是一种事实,而且是一种权利。”随后,人区别性保护措施。对于受保护范围之外的动物则属于们制定法律时,根据这种占有的事实而确认该占有具有无主物范畴。所有权的性质。亦如马克思所说:“私有财产的真正基(4)抛弃物,抛弃物是被所有权人弃掉之物。物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

8、实,而不是权人所用,但当出现某些情形,所有权人认为某物对自己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