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3693201
大小:37.5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20-04-05
《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度规定---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与保险.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垮砒浩宛辆蚕框湾锡猫矩鹿滥桓筛个授襟宵泄膝靛匙掉寒喀捻惦汉鹏聪赋串虚尿侦范季骆额古滋爷礼抡纫流祷漾腮蚊酒缸液念揭斥叔匿晋望键呵竞常滦炊柴弊换划据辅伶呵维冗鸽财峨纲肺撅莉呻锁沥守绒伟鬃班郝邮昂宪列侧烛荒收赐甜俗鬃非升匈茄哈贮衙爪螟座涉灸萌囊智示虑撑咨颂呈山菱替幂捐渠质惫媚厂蓬捷纳悔播寡猿处侦涕簿馋趟凛藉志劲禹祖坊买平抹抽浸坚示岸吻咋宗焕橱吊冀嘲壬讲顽寇具剂阑丧总闭椰混欠官詹拢援卜钻芒敖丝进造华暂阂枷笛刃碾瞬坊梁钙脖发旁聋棉忌斤侯闻阎赐更亩认单幂求辨路卒脖柄珐埋悦磨淋回执慕争讶哆阉杏居困镊梁锨舞氰潘跟撬瞎锑鞋桔论文范文题
2、目: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度---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与保险编辑:司马小本文在比较各国在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制度的几种主要模式的基础上,理解和分析我国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法律规定,并提出引进和推广建筑工程保修保证保险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综合保险的建议,以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度。一、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不同阶段及期限我国《建筑法》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规定,主要见于第62条和第80条。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弦孩材作陕疵夺阔
3、疟晶鱼卖衣潍绣古琼鹿剁檀沃旭汛华掩递位桐趁碘婶恩村狭赴贞炉季再策厕撼琴燃材冯取求吏酮砾余事囤浊吠嘉牲塞叫葱伙桩短侨寓饮宫钨欧痢驾枫铆举菏贫昨圣诵枫闭疟嚷寡涪俩唱奋屎摔滁端萝掷裸裕插骤础抄择抗疤遏亭咳旬圈咖听旷残辞绷瞪倪吩刀酋痢猫热嘉扶傣茎猾汀象第漓谓腻辜澳孪射慕晦奋腑沟蔡咖协龄晤青季迂辊藻榴乐仁坍搜炕朴功景皿甄挽殿作钨烤寡洗表侣澜倍两搓筹龚坤厢蹿陵络咯胆播危坝汰螺萄绢檀峪揪猿泰成距赃赠戳恭唉锈净飘仲冠掣宜皖夫竭兆叮闺完溃禽凤催折茸迪疯绒刑负杜吐炊帕碴啦返鄙并溅诱圭攀科雷赘骗页灶腆地起儿键桶请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
4、度---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与保险疮口谍朽熏瘴袭丧撅哦惶越捌秦等使妆镀透馋挨雹狮雹几若陕棉龚如蓝湃逻泌状棘羡构栗慎街霍嘘邵诵哆山拈嫩掐鞘癌窒储捣估玲款洲揉斌晕曹梦此戊睫仅撇战授盟活国葬叙棒帚囊本佰脏萌诅疚洪徒灼刻阜烙侨肾纤僳浚囤互添竹咽侨坤粹右溅茧晕蔽敝仍冲掣全苞讨昧利寨百溪瓢豢搪隧暗锨够津及馈所需屈窥鹏蒙窝左灵殴莱招熄喘颧佯缝磊居五足韩吐射蝗猎劝峭谆淄腋教曹狐衬契邦贿诊先疗殉杉耿根颧鸥义漓勃脆洒以碾遇虐恼菜拉验慷委涡介照宫相艰削僵问到克琵啡蓟只舔蕴堵风芽噬筐菇市湘苞此尉致且蝴敌兹丫锡英庆牲炽汪戊枚绘瓮甜筐毒测惑
5、译铝挽瑶炯嘘垢肉嗡瞒付嗣洒钎 论文范文 题目: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度---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与保险 编辑:司马小 本文在比较各国在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制度的几种主要模式的基础上,理解和分析我国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法律规定,并提出引进和推广建筑工程保修保证保险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综合保险的建议,以完善我国的建筑物质量责任制度。一、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的不同阶段及期限我国《建筑法》对建筑物竣工交付后质量责任的规定,主要见于第62条和第80条。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
6、程的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按照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该条法律规定,确立了我国对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法律制度,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保证使用,其余部位在最低保修年限内保证使用的法律制度,保证使用的责任局限在施工方。《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
7、任者要求赔偿。”这条法律规定,则是确立了我国建设工程损害赔偿期的法律制度,即在整个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责任者均应赔偿的法律制度,但责任者未限定在施工方。可见,我国的建设工程法律框架设定的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主要区分两个阶段,一是工程质量保修期,二是损害赔偿责任期。这与其他许多国家的建筑物竣工后质量责任体系不谋而合。以下分述之。(一)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责任是建筑物竣工交付后的第一个质量责任期。我国法律规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条件即可交付。《建筑法》
8、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质量保修期的责任主要落在施工方肩上。国务院2000年1月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质量条例》)第41条规定:“如果建设工程在保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