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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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王跃生内容提要依据抽样调查资料和阶级成分档案资料,冀南农村的分家行为与传统具有很强的延续性。三四十年代的华北农村仍是传统色彩浓厚的社会,尽管合爨共财受到推崇,但在实际生活中要保持大家庭状态并非易事。兄弟婚后分家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差异只是从结婚到分家的间隔有长短之别。中国家庭财产的平均继承制度和观念不断侵蚀着大家庭的存在基础。当然在不同阶层中,家庭分合的力量是有差异的。贫穷阶层缺少维系大家庭的物质基础,各自谋生成为主流。富裕中农家庭对生产的协作要求较高,因而,容易维持不分状态;但若父家长去世,分家往往不可避免。有雇工经营能力的家庭,既有适于合爨的条件,也有

2、便于分家的因素。关键词冀南地区私有制度分家行为分家是中国社会中重要的家庭制度。唐宋以前,严格的均分家产制度就已形成。在传统时代,分家主要是由两个以上已婚或成年兄弟分割继承财产的行为,不过也有父母在世时父子分爨型分家。对于有两个以上兄弟或有两个以上成年儿子的家庭来说,X1999年秋天我在河北省南部磁县实地考察了两个月,并在磁县、邯郸县档案馆查阅了大量档案资料,依据档案资料又对磁县5个村庄作了重点调查。本文就是以这些资料为基础写成的。#157#5近代史研究62002年第4期是否分家?何时分家?怎样分家?在各个历史时期或不同地区有一定区别。分爨同样如此。分家不仅影响家庭的组织形式,而且会对家庭人口生

3、息繁衍产生作用。这里,我们以冀南地区的磁县为主要分析对象,兼及其邻近的邯郸县,选取若干村庄,对分家行为进行比较全面的考察。一、私有制下家长的地位和分家特征(一)家长地位一般认为,在私有经济制度下,特别是在以种植经济为主的农业社会中,家庭实际上是一个生产单位。家长(在多数情况下是父亲)掌管财产,组织家庭成员进行各种生产活动。家长权力的发挥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子女除了家庭经济活动外没有更好的职业可以从事,这样子女才会俯首听命,否则他们可能离开家庭去从事别的职业;二是子女对家庭财产具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样他们才会感到从事家庭经济活动是合算的。但这种心理也成为瓦解父家长所控制家庭的重要因素。奥尔加#兰对

4、中国传统时代家长的权利作如此描述:/家长是最年长的男性成员,,他拥有所有家庭财产的所有权,他能够独自处置所有的家庭财产以及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和储蓄。他决定孩子的婚姻,签署婚姻合约,,而且,法律也不追究父亲或祖父以-合法的和习惯的方式.惩罚儿子或孙子时过失致死的罪责。家长¹将其成员卖为奴隶的权利也是不容置疑的。0这段论述从总体上看符合中国传统社会家长权利的实际表现。但/家长将其成员¹奥尔加#兰:5中国家庭和社会6,转见张五常5子女和婚姻合约中的产权执行问题6,5经济解释)))张五常论文选6,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11页。#158#20世纪三四十年代冀南农村分家行为研究卖为奴隶的权利也是不容

5、置疑的0这一判断需加一些限制。在一般情况下,家长将其成员卖为奴隶的现象是比较少见的。这可以理解为,家长因贫穷而将其子女卖给别人,其中以女性为多,如作为婢女、丫环等都属此类。另一方面,对子女实行高度控制的情形多限于大家庭。平民家庭中家长地位缺乏莫可谁何的森严性。家长只有在支配一定数量财产时,其对子女的控制才有效。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Freedman)对家长在分家中地位的看法比较温和:尽管家户析分的过程是通过在普通家庭范围内的冲突和农耕生活这一背景来观察的,但是它基本建立在财富权利的基础上。每一个儿子所具有的财富权利,往往会使基本家庭从联合家庭中分离开来。作为托管人的家长拥有家户的财富

6、;他掌管家产,但不能忘记家中男人的个人权利。在家长健在的时候,年轻人无力行使他们的独立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潜在的,而且在有关家庭义务和特权分配方面得到表达。坚持兄弟和睦的儒家伦¹理的力量遭遇到迫使他们分离的压力的挑战。同时也要看到,即使在私有经济下,家长的地位并非一成不变地保持终身。随着年龄的增大,他对创造家庭财富的贡献逐渐减少,对家政的管理能力也会下降。由此其对儿子的管束能力也将动摇。最后他将不得不退出家庭的生产和管理活动。但若家长具有权威,仍可对儿子的行为产生影响。为什么传统家庭没有无限地扩大?这历来是学者争论较多的问题。弗兰兹#舒马恩(FranzSchurmannren)认为分家是由家庭

7、内部的不和和外部可能的经济压力引起的。这种说法过于笼统。他对家庭外部经济压力的定义是税收、福利和匪患。这些可能对不¹莫里斯#弗里德曼:5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6,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9)30页。#159#5近代史研究62002年第4期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分家行为发生的时间产生作用。关于内部不和,一种意见认为兄弟不和是分家的主要原因,另一种则认为兄弟的妻子不和是主要原因。这些分析都显得比较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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