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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3
《老子辩证法的特点和缺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一:老子朴素辨证法思想的特点老子的《道德经》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华,其中的辨证法思想,更是《道德经》中的精髓,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提出了一系列颇为独特的观点,诸如对立转化、柔弱胜刚强、大成若缺等。这些观点都包含朴素的辩证法观点。我认为,老子中的辩证法概括起来有两点: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1〉反者道之动反者道之动: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一切都处于变迁之中,没有永恒的东西;而所有的变迁又都是朝着本身的对立面,这是“道”作用的结果。老子不但提出了对立转化的观点,还指出对立转化是一切事物的永恒规律的
2、观点。在《道德经》第二章里:“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熟知其极,其无正邪?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老子在这两章中列举了有无、难易、长短、高下、损益、祸福,告诉世人一切事物都有对立面,且对立面都包含在事物内部,一切事物都在相反的关系中产生。既事物都是相互转化的。一正一反,彼此互化。老子认为,事物如果过分强盛,甚至暴烈,那就一定转到反面,一定灭亡。二十三章:“故飘风不崇朝,骤雨不崇日,孰为此者天地也。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 暴
3、风骤雨,短时间就过去了。过度的强盛好比暴风骤雨 ,即将衰亡。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由此可以得出:老子认为强盛是有限度的,超越这个限度,事物就会灭亡。四十二章:“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教父。”他还运用事物对立转化这条自然规律提出战胜对手的方法:让对手过分强大,自然衰退,就易于战胜。具体见于第三十六章“将欲擒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有意的纵容,有意的放任,任其强大,任其骄横,趁其不易,攻其不备。 既然有物极必反,那么就有延长事物存在的方法。老子运用“反者道之动”而提出延长事
4、物存在的方法“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四十四章:“事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三十三章:“不矢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有生必定有死,只能求得死而不朽。由此推知:老子也再研究如何保持事物不转化,并提出不超过限度,知足知止,就可以长久;但同时提出保持不转化也只能是暂时的。可见,老子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的发展变化并总结出了“反者道之动”这一观点。 〈2〉弱者道之用弱者道之用:一切柔弱的事物都会发展壮大,都有可能战胜强大的对手:这是“道”作用的结果。老子的“弱者道之用
5、”这个观点包含了以弱胜强的战略发展观和“以柔克刚”的战术策略观。三十六章:“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可见老子提出只有最深刻最聪明的人才懂得柔弱胜刚强。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说明生命与正在成长的事物是柔弱的,并认为柔弱是生命的一个特点:具有生命才有柔弱;丧失生命,表现为刚强。老子着重说明了“柔弱”能胜刚强的原因是“坚强处下,柔弱处上”。这是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老子从人类和草木生存现象中,归纳出一条普遍原理:成长的东西都是柔弱的,但有生命力,因为最终会强大
6、起来,是“处上”的。“弱者道之用”,符合“道”的弱者就会战胜强者。接近死亡的东西是坚强的,但失去生命力,而实际上是脆弱的,是“处下”的。在这里,柔弱与坚强,“生之徒”与“死之徒”,都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因素在起作用。坚强的东西,生机正逐渐失去,所以居于下降地位;柔弱的东西,正在生长发展,所以居于上升的地位。这是老子对生命发展的深刻认识,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矛盾斗争发展过程和结果的一种规律性总结,是老子以弱胜强的略战发展观。 对待强大的敌人,不要硬碰硬,而要采取“以柔克刚”:这是老子在社会生活中,处理矛盾斗争的一种策略的考虑,
7、是老子以弱胜强的战术策略观。七十八章以水为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天以易之”“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水是最柔弱的,但柔弱的水可以穿凿岩石,能够在最坚强的东西里穿来穿去,滴水穿石,天长日久,水可以冲垮拦阻它的河库堤坝。这是老子举出的柔弱胜刚强的最典型的例子。〈3〉老子辨证法思想的特点的总结 总的说来老子的辩证法,不是简单地猜测和比喻,而是进入理性的说明论证:第一、老子肯定世界上的事物不是铁板一块。而是遍普存在着对立的,存在着一个肯定,必然存在着一个否定。在中国哲学史上,是他首先揭示了对立存在普遍性,从
8、而提出了矛盾的普遍性。第二,进而提出世界万事万物是动的,是运动变化的。动因是事物内部存在对立面,对立面的作用促进了事物的运动,“反者道之动”,准确地说明了相反两个方面的斗争或相反的两种作用,是事物存在和运动的根据。第三,矛盾的两个方面并非绝对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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