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324110
大小:270.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7-12-08
《《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明政办[2006]63号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17-迎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材料准备阶段工作方案为了确保顺利通过省环保局的初步评审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根据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规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一)工作任务:验收基准年为2002年,完成情况年为到2006年,2006年的各项指标应达到验收规范,并按照验收规范准备各项受检材料。2006年
2、12月底前,准备好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的各项初稿材料,并请省环保局专家把关提出修改意见,2007年2月底前完成验收申报材料报省环保局,2007年上半年省环保局组织初审,通过初审后由省环保局报国家环保总局。预计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下半年组织专家组进行核查验收。(二)时间安排:2006年11底前,各单位准备好各项受检材料初稿,12月底前邀请省环保局专家来我县对受检材料初稿进行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2007年2月底前报请省环保局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的意见进行整改和材料的补充完善,2007年下半年迎接国家环保总局的正式验收。二、组织领导县生态办负责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的日常工作
3、,负责验收的各项材料的汇总、整理,负责督促《福建省明溪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生态示范区建设先行项目表》41个项目的落实。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领导,配合县生态办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及时上报各项验收材料。三、资料准备(一)提出申请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1、明溪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报告;2、明溪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工作技术总结;3、《明溪县国家生态示范区试点简介》(此项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3]55号《关于开展2003年度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中附件二生态示范区试点简介-17-的要求);4、《2006年明溪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
4、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1)(附单项指标解释、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及认可部门。详细材料与本文件三(三)《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一致,由相应单位提供,县生态办汇总);5、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与命名请示。以上5项材料由县生态办提供。(二)《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第一部分基本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1、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工作有效。(1)试点地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办公设施等;(2)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
5、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4)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在各有关部门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第(1)项由县环保局提供,第(2)-(4)项由县生态办、发展计划局提供。2、制定了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规划,并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或人大批准实施。(1)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或人大审议批准,实施规划两年以上;(2)将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经费的80%以上。以上二项由县生态办、发展计划局提供。3、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17-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
6、规,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法规、政策;(2)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足额收缴排污费。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十五小”关停率100%;(3)三年以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没有出现滥捕、乱猎、滥采、乱挖和乱砍滥伐的恶性事件。第(1)项由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等提供,第(2)项由县环保局提供,第(3)项前部分由县环保局提供,后部分由县林业局提供。4、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显著。(1)城镇、村落环境面貌整洁,感官良好,居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2)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角度
7、,有明显的例证证实生态示范区建设已初见成效。环境质量、经济增长、国民收入明显增加;(3)上述实例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1)项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第(2)、(3)项由县生态办、发展计划局提供。《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第一部分基本条件的汇总总结材料由县生态办提供。备注:第一部分基本条件指标解释见《关于开展2001年度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1]31号)。(三)《全国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第二部分验收指标)要求提供的材料:指标一类标准提供单位社会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