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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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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巴河县支行信贷工作管理处罚办法为充分调动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差错与失误,保证工作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全行信贷基础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贷款受理1、信贷人员应对借款企业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要给予信贷员和审批人停职或撤职处分。2、信贷人员对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书》,应认真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提出贷款意向,报领导审批。信贷员对调查工作不细,反映情况不真实的罚50元。存在误导审批人决策的,给予信贷员警告处分并罚款500元。3、信贷员对已批准的各
2、项贷款,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手续,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做到手续完备,要素齐全。如发现手续不完备的,每缺一项扣信贷员20元,发现要素不全的,每缺一项扣经办人10元。4、按收购进度发放贷款,实行报帐制。如不按收购进度发放贷款,发现一次罚款50元。信贷员应逐笔核实收购粮食的数量、单价、结算价款。并登记相关台帐、仓单,每少登记一项扣20元。保持台帐、仓单、企业库存粮食数量、金额登记一致。凡登记不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罚款50元。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信贷员未及时发现,经支行检查发现,给予信贷员警告处分并罚50
3、0元。库存监管1、信贷人员在收购旺季期间必须保证3至5天到库检查工作,淡季一周。认真登记《信贷管理工作日志》,凡无故不到库或不认真登记、漏记工作日志的,罚管库信贷员50兀。2、管库信贷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库,要逐笔对企业粮食的收购、调入、出库等情况进行登记“仓单S和“粮棉油收购凭证核对登记卡,,,凡不及时登记和漏记的罚50元。3、管库信贷员每月要同企业保管、会计进行一次粮食库存的核对,凡不按时核对的罚50元。如发生企业粮食库存短少、空库等情况,信贷员未及时发现汇报的罚500元。三、销售环节1、企业粮食销售要填报《粮棉油
4、出库报告单》。信贷人员应审查是否顺价销售,如企业粮食销售无“报告单,,,罚信贷员50元,如降价销售信贷员未制止或不及时反映的(要有书面材料)罚100元。2、企业粮食销售后,管户员在接到会计部门送达的《到帐资金分割通知单》后,应及时进行分割。不能在两个工作日正确分割和未做到应收尽收的罚50元。(节假日特殊情况除外)3、销售货款没有足额归行,被企业坐支或转移,信贷员未及时发现的罚100元。!1!核对帐务1、每月终了管户信贷员应填制〈库存粮油管理仓单明细表〉与企业统计、会计、保管进行帐务、粮食库存核对,达到相互核对一致。
5、凡企业数据与银行不一致的,信贷员说不清原因的罚50元。因企业不及时作帐而造成不一致的,要有书面催促依据。无书面催促依据,罚50元。2、管户信贷员没有坚持按月与企业进行帐务、数据核对的罚50元。五、贷款催收1、贷款到期前,综合信贷员因提前10天向借款人送达《到逾期贷款通知书》,如没有及时通知的罚信贷员20元。2、借款人理由正当可办理贷款延期,办理贷款延期手续不全或要素不全,凡手续不全的罚20元,要素不全的罚10元。3、借款人无提出延期申请而办理延期的罚50元,不符合延期条件而办理延期的罚100元。六、资金计划1、无故
6、迟报、漏报头寸限额申请,处20元的处罚。2、无故迟报、漏报系统内借款计划的,处20元的处罚。3、未经批准,超限额存放库存现金的,处20元的处罚。4、对未经地区分行批准,超信贷计划请调资金的,处50元处罚。5、对未经地区分行批准,超限额保留头寸资金的,处50元处罚。6、IC卡被锁或丢失的,处100元的处罚。7、由于人为原因造成多余的资金头寸未能及时归还的,处20元处罚。七、完成支行和信贷部门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处罚200元,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0元。本处罚办法从2005年1月1日起执
7、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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