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法律汇总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

ID:5317249

大小:421.84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7-12-08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_第1页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_第2页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_第3页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_第4页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_第5页
资源描述:

《社会责任法律汇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社会责任审核相关法规条文摘录一、童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未成年工劳部发[1994]498号第2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4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5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部发[1994]年498号第6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1年;(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

2、半年。三、非志愿劳工劳部发[1994]118号第4条: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可以拒绝,企业不得因此扣发职工工资,更不能以此理由解雇职工。四、协迫与骚扰劳部发[1994]118号第8条:严禁企业对职工进行体罚、殴打、搜身和侮辱,以及锁闭工作场所的职工集体宿舍限制工人人身自由。五、不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六、最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国家实得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其他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在网上查找)单位:元/月月最低工资标准

3、非全日制职工小时类别折算的小适用地区月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时标准一类8604.948.3广州二类7704.437.4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三类6703.856.5汕头、惠州、江门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四类5803.335.6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执行四类标准的市所属部分县(县级五类5303.055.1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

4、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54条: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下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

5、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部发[1994]409号第3条第3点: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除《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劳部发[1995]309号56条: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工资标准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备有法律效力。劳部发[1995]309号第57

6、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劳部发[199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9条:实行计件工资或提在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率。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

7、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停工待料之工资支付方法:全国范围: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广东省:[1989]《广东省外商投资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