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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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师论坛《经济师)2010年第7期试论我的社会保制度●杨茂鹏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份,我国人口众多,农业人口比重相当高,占总人口数的70%,但是农业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应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社会主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却少得可怜。据统计,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确立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针。逐支出1103亿元,其中城市社会保障支出977亿元,占支出总数的步建立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88.6%,农村支出126亿元;城市人均413元。农村人均l4元。相差近3O关键词:社保制度存在问题完善举措

2、倍。虽然去年全国6o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每月得到60元的养老保险金,中图分类号:c979文献标识码:A但差距依然很大。造成农民很少有社会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282—0l史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也有政策方面的原因,其中政策方面的原因不能不说是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获得社会社会保障是社会通过一系列的公共措施向社会成员提供的用以抵保障的保护,是宪法赋予农民的一项权利。况且没有我国农民的安居乐御因疾病、生育、工伤、失业、伤残、年老而丧失收入或收入减少引起的经业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稳定,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也无法顺利进行。

3、济与社会灾难的保护体系。从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实践来看,社会保障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都显示出政府参与的力量。由于国家干预政策的结果,政府在社会保障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坚持的原则。第一,保障生存权。满足社会成制度中承担最终的责任。因此,政府能否完全履行职责及其履行效果对员基本生活需求原则。第二,普遍性原则。第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社会保障的运行和制度建设的完善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各国的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四,公平与效率结合原则。第五,城乡会保障实践也表明,在强调政府干预的同时,更不能忽略市场的作用。建有别原则,即“区别性”原则。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4、对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2.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必须相适应。纵观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起重要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和发展,归根界各国的保障范围,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无一不受到本国到底,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和承担责任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与影响。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关系。充分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发展状况和基本国情,对社会保障项目设置不能一过多。范围不能过宽。标准不能过高,保障水平必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1、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不健全,缺乏法律权威和法律责任制度。社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5、并且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3服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在社会保障领域推进政府职能转换。制度也必定要求法制化。但作为社会保障制度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目在市场体系的发育过程中,更多地采用经济的手段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手前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大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段去指导和调控市场,并通过政府的必要的权力加以约束,从而建立一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极不规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种既能有利于经济正常运行,又尽量少带来消极后果的保障体系。一方安置的立法相当欠缺;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

6、行政面创造更多的可用于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资金;另一方面降低社会保障手段来推行;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分的运行成本。另外,还可以实现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高效益,实现最大割。由此导致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权威性极差、保障程度低。化的利润安排。这样就可以保证社会全部剩余产品都能真正掌握在国家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较高的法律权威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手中,增大社会保障所需基金的份额,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社会保障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应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供物质保证。会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但是,自1979年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4.用市场的手段建立

7、社会保障体系。目前,通过立法健全社会保障及其常委会却没有一部是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国务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已成为当院,也极少有属于专门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有关社会保障的规定,务之急。基于我国现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基本保障法的制定应是原则性主要是由相关部委来制定。这种状况与社会保障法所应处的地位是不相规定.然后由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依据城乡有别的原则尽快制定和颁布相符的。另外,我国现存的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缺乏有效性。完整的法律规范关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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