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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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4.6第26卷哲学社会科学版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关于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赵万一,刘东平(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摘要:商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应当贯穿于包括公司制度在内的整个商法制度。本文沿着这一价值路径,从效益、公平等不同维度对现存的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价值考量和利益平衡,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检讨和评判。如何根据这一价值指引重构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应该成为公司法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本文并未对这一课题给以结论性的回答,但却为问题的解答提供了一个理论支

2、撑点,即公司资本的选择与重构既要符合商法的基本价值指引和公司法的基本诉求,同时还要适合制度存在的外部环境。关键词:公司资本;效益优先;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衷资本制中图分类号:D9231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8444(2004)0620739209公司资本制度从商法的视界探究,其实质的制度设计与安排。然而,如果将这些符合商是一种法律性质的产权制度安排。公司资本制法基本理念的公司资本制度直接嫁接到我国的度的设计、选择、创新及其演进,在商法的视界公司法中,其效果往往偏离了嫁接的初衷,原因

3、中无不是围绕着商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而展开。在于制度存在有其自身所必须倚赖的外部环效益与公平是公司资本制度安排从而也是公司境。忽视了制度存在的外部环境而生搬硬套,①资本制度存在和演进的基本动因。事实上公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南橘北枳。司资本制度的设立与演进也正是公平和效益合一、怎样去研究公司资本制度:力作用的结果。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演进,迄今路径与方法为止,世界各国公司法已经设计和确认了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种公司资本制度,即法定研究公司资本制度可以有多种路径和方③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这三种资法。但

4、如果仅仅从公司资本制度本身去解本制度,对公司资本总额的形成作了不同的强构,或单单从公司法律规范去解读,都难以全面制性的制度安排。审视公司资本制度的建构,而只能是一个或几我们的基本理论假设是:商法的基本价值个侧面剖析,得出的结论也就难免失之偏颇。②取向应当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及其它。在此如果我们从公司法的上位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价值路径指引下,从效益、公平的维度解读上述来俯视公司法或公司资本制度,也许能较为清三种资本制度就会发现,三种制度的设计宣示晰地看到公司资本制度的全景和前景。了不同的价值考量和利益平衡。

5、问题是何种资公司法的上位法律是商法,而商法的基本本制度与商法的基本价值指引和市场经济的基价值理念或者说基本价值取向是效益优先兼顾本要求相契合。这就需要对三种资本制度进行公平及其它。庞德指出“: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1]厘定、评判与检讨,从中探寻符合商法基本理念困难的问题,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收稿日期:2004205221作者简介:赵万一(19632),男,山东巨野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研究。739JournalofHuaiyinTeach

6、ersCollegeSocialScienceVol.266,2004[4]立法价值取向则是立法者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或了金钱的损失,也不知道还有别的痛苦。”商达到某种社会效果而进行的价值取舍和价值选法规范的技术性特点是效益优先产生的法律规④择。它既反映了各国立法的根本目的,也是范原因。商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市场解释、执行和研究法律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活动进行直接调整,可以说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在每一个历史时期“,人们都使各种价值准则适容、基本规则及基本运作方式翻译成法律语言应当时的法学任务,并使它符合一

7、定的时间和就构成了商法规范。所以,有什么样的市场交[1]地点的社会理想。”作为私法,民商法有许多易方式和市场交易内容,就相应有什么样的商相同的价值取向,包括公平价值、安全价值、效法规范进行调整。由此决定了商法规范必然具益价值、平等价值和诚信价值等。尽管如此,在有很强的操作性、技术性,即商法规范中必然包基本的价值取向上二者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差含大量的技术性规范,这些技术性规范的设计异,这主要表现在:在民法的诸多价值目标中,大多是出于对市场主体营利性行为的保护。并最基本的是公平,即当公平原则与民法的其它且这些

8、技术性规范并不能简单地凭伦理道德意原则发生冲突与矛盾时,民法会首先选择公平,识就能判断其行为效果。商事法律的这种技术在处理公平与其它民法原则的关系时,采取的性规范特点迥异于民事法律偏重于伦理性规范是公平至上兼顾效益及其它;而商法的基本价特点,其目的只是为商法的营利性提供便捷的值取向则是效益,在处理效益与其它法律原则通道,以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关系时采取的是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及其商主体的商人特征是商法效益优先的适用[2]它。民商法在对待公平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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