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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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二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第

2、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和主席由董事长商有关董事后提出人选建议,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主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工作;(二)召集、主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督促、检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四)签署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重要文件;1(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

3、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前述第四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发生变动,如同时涉及公司董事的变动,须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予以公告。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第八条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董事会秘书局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具体工作。第三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一)确立公司战略制定程序的基本框架;(二)

4、适时评估公司发展战略,督导公司拟定并审议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三)审核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提出建议;(四)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和担保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2提出建议;(六)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组、并购及转让公司所持股权、改制、组织结构调整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七)监督、指导公司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检查;(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除非董事会另有

5、授权,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一条公司应提供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和其他资源。第十二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公开其职权范围,解释其角色及公司董事会转授予其的权力。第四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委员或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召开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当至少提前三天以电话、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并将有关资料呈送每位委

6、员。第十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第十六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3方可举行。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或以电话会议形式或借助类似通讯设备出席。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第十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应签订保密协议,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八条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

7、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九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可以以书面议案表决的方式召开。书面议案以传真、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委员。委员对议案进行表决后,将原件寄回公司存档。如果签字同意的委员符合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人数,该议案即成为委员会有效决议。第二十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决议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二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相关信息。第二十三条战略与投

8、资委员会会议应有完整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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