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文学研究法_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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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学研究法》: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总结慈波(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上海200433)摘要:学术界对于桐城派的研究多集中于前期与中期,而晚期的创作转变与理论整合却未得到相应重视。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是桐城派文章理论的结穴之作,曾得到钱基博的激赏。此书师法《文心雕龙》,有较强的系统性与理论色彩,具有融汇弥缝的特点,对于末流缺失多有涉及,有效纠补了桐城派文章理论的不足,反映出桐城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应对与调整。黄侃在北京大学授课时曾激烈抨击桐城文章,而姚永朴拒不应战,其实具有理论方面的充足理由,黄侃所针砭的缺失在《文学研究法》中早已得到补充修正。关键词:《文学

2、研究法》;桐城派;文章理论;整合;调整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桐城派的研究逐渐焕发出生机,对五四时期严厉而有失偏颇的批判有所修正,并摆脱了以政治标准来评判文章的批评模式,对于桐城“三祖”、曾国藩时期的“中兴”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桐城文章理论的阐发也达到了新的高度。但是,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作为桐城派文章理论的结穴之作,在理论整合方面有较大贡献,却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姚鼐世父姚范的五世孙,姚永①朴“恪守姚氏家法”,以桐城派晚期名家的身份论述本派文章理论,所见自然较为真切而少隔膜,也更能反映桐城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应对与调整。一、整合桐城

3、派文章理论桐城派是一个持续时间很长的文学流派,几乎与清朝统治相始终,在不同的阶段,各有别具特色的文章理论应运而生。其中较突出者,如方苞所提倡的“义法”说、“雅洁”说,刘大所主张的“神气”说,姚鼐所推阐的格、律、声、色、神、理、气、味以及“刚柔”说,曾国藩所补充的“经济”说等等,都在特定时期发挥过确定文章风格、规范文章创作等重要作用。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对桐城派不同时期的理论都有所汲取,充分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内涵,加以整合,反映了桐城派文章理论在调整中不断发展的面貌。对于方苞、刘大、姚鼐、姚范以及曾国藩等人的评文之作,《文学研究法》予以大量征引,并以此作为其观点的基础,充分体现了此

4、书的桐城派文章学属性。姚永朴首先强调了入门须正。在《起原》中,他指出:“欲从数百千万卷中,撮其英华,去其糠秕,非知所抉择不可;欲知所抉择,非有真识不可;欲有真识,非有师承不可。盖有师承而后有家法,有家法而后不致如游骑之无归。”在学文之初,就应该明确学习的方向,遵循一定的方法。姚永朴重点推荐了两部古文选集,即姚鼐的《古文辞类纂》与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认为两书“鉴别皆极精审,吾人从事兹学,自当先取派正而词雅者师之,余则归诸涉猎之中,又其次者,虽不观可也。果如是,必不致损日力而堕入歧途矣”。这两部选集都是桐城派奉为圭臬之作。姚选推重唐宋八大家,又加以归有光,而以方苞、刘大承接其绪

5、,实有树立桐城文统之意;曾选则扩大了古文的范围,选入经、史作品。姚永朴主张以此作为入门指南,显然是对桐城家法的秉承与弘扬。在文章根本方面,姚永朴反对徒骋词藻,主张敦本务实,实际上就是桐城派“义法”所强调的“言之有物”。在《根本》中,他指出:“为文章者,苟欲根本盛大,枝叶扶疏,首在于明道。”“明道”即韩愈屡屡强156《江淮论坛》2007年第5期②调的“所志于古者,不唯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道”指向儒家的伦理道德。这一点是自方苞以来桐城派的论文宗旨,“以道为文之本”与“学行继程朱之后”是相合的。姚永朴又指出:“其次在于经世。”这是对“明道”的深入,强调文章必须具有经纶世务的意义,

6、是对空言性理的反驳,与曾国藩所主的“经济”属同一范畴。在明乎根本的基础上,姚永朴认为:“吾辈苟从事兹学,必先涵养胸趣。盖胸趣果异乎流俗,然后其心静;心静则识明而气自生,然后可以商量修、齐、治、平之学,以见诸文字,措诸事业。”就他所提倡的“养气”而言,姚鼐、曾国藩等也曾经有所涉及,但措意不多,姚永朴予以提炼概括,是对文章创作心态的强调,也是对平日修养的重视,体现了将明道与经世的追求和伦常日用、培养文气相统一的努力。对于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根本准则,姚永朴非常重视。在《纲领》中他强调:“文学之纲领,以义法为首。”又以为“古人文章,其为义有隐显之不同;而其法亦极变化难测,特终归于有条不紊耳

7、”,“使为文而不讲义法,则虽千言立就,而散漫无纪,曷足贵哉”。在《记载》中他特意指出:“记载之文,全以义法为主。所谓义者,有归宿之谓;所谓法者,有起、有结、有呼、有应、有提掇、有过脉、有顿挫、有钩勒之谓。”有归宿指文章应当不偏于题旨,似乎并无突出“义理”之意,而法则指向具体的文章作法。“义法”说自方苞倡导之后,以其简便易行一直被派中人尊奉,但如果执成法而不知通变,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因此有人据此否定“法”的可行性,如魏禧就认为兴会标举、意气淋漓之际,为文必然不受所谓“法”的拘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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