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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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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与法浅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刘芯伯(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摘要】证据是诉讼活动的基础,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而进行而对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与采信,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刑事征据理论问题,更是一个严肃的司法实践问题。刑事非法证据规则在限制公权力的滥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上有着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它代表着诉讼文明的大趋势,在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确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种必然的历史趋势。研究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关键词】非法证据;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非法证据及其外延种说法认为非法证据的取证主
2、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所谓非法证据,简言之,就是指以违反法律规定为代价,以员的取证行为代表国家,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在我看来,界定非法方式、方法获得的证据材料。关于非法证据的外延,学界有非法证据的外延,应把握三个标准:广义狭义划分标准;收集过不同的主张。有人以取证主体不同身份的非法取证行为为标程标准;证据内容与来源标准。首先,非法证据的外延应作广义准,把非法证据的范围划定为: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狭义之分。广义的非法证据外延应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越职权,滥用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律师或者当事人采取讼中以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可采性或者可采性受质疑的证非法手段收集、制作的证据
3、材料。也有人主张‘凡是收集证据不据。而狭义的非法证据仅指刑事非法证据。其次,非法证据的外合法的方面,就是非法证据的外延。”还有人认为:非法证据是延应注意收集证据过程的主体不合法,收集证据程序不合法问司法工作人员采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以及非法搜查、题。再次,非法证据的外延不能忽略证据内容与来源不合法的扣押、窃听等非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方法而获得的证据。这方面。作为证据尽管程序合法,主体资格合法,但内容不合法,判断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可以坚持法律以及社会标准的同时与不在少数,这些规定非常散乱不说,更是缺乏对竟业禁止适用个案认定相结合,比如在具体的案例中以同行业竞争企业的标的合理限制与系
4、统规定。再结合我国国情而言,目前许多竞业准在相关领域中判断有关信息是否有经济价值或竞争价值。随禁止的问题,仅仅只靠立法是解决不了的。因此在做好立法工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许多新型的商业秘密更是需要法院才作的同时,我们要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的配套细则,审判时采取审慎的态度来审查与认定,这也是判断竞业限制协以明确法律中一些相对笼统的规定,从而将判断标准具体化,议是否存在的先决条件这样在实务中就会有比较明确的标准供各方适用。竞业禁止本身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利益关系平衡同时在面对司法实务中不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发挥司法的产物,固必然要符合合理性的限制条件。所谓合理性是指合解释以及部门规章
5、等的自身优势,快捷灵活的应对这些问题,同约定应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保护都应公平合理使这些情况较快较好的得到解决。事实上在国外有一些国家应包括要符合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等价有偿等法律最基本的原对竞业限制问题时也没有采用立法的方式,例如在日本,竞业则。譬如《劳动合同法》第24条中规定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仅限制就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但是这并没有妨碍其在实践中产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生竞业限制合同、约定以及在司法实务中产生相关的判例。笔务的人员,由于其未对“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进行任何的者认为,这是值得我国借鉴的一个方法,我们在通过对这些实具体解释,所以
6、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将其使用于所有员工,践的深入分析以及理解后,再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与判例,将甚至是最底层员工,但是通过对法律的理解以及公平正义的原这些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部门规章进行充分的总结与完善后,则该对象应限制在对商业秘密确实或有条件知悉和掌握商业可以将其作为今后立法的重要参考。秘密的在职、离职员工,而不能随意的将对象范围扩大为任何的普通员工,甚至是最底层的员工,否则会导致对劳动者权力的肆意侵犯。因此笔者认为此时应符合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原则参考文献对类似案件予以处理,这样才能达到合理性要求。综上可知,只[1]刘继峰.论竞业禁止协议的滥用及制度完善——兼评我国劳动合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相结合
7、才能构成有效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同法第23、24条的规定。2009力。[2]倪才龙.商业秘密保护法[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5.第139(二)加强司法解释以及相关配套细则的制定页目前我国对于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规定虽然[3】参见《劳动合同法》第23条企业导报2011年第20期143经济与法来源不合法,应也属于非法证据的范畴。根据上述界定原则,第性有疑问的,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讯问过程一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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