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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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

2、保险费。第四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提供生育保险服务。财政、地税、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育保险管理工作。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第二章生肓保险登记核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职工应全员实名登记。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曰内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者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按照《中

3、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生育保险登记。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办理生育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核定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及应缴费数额。第八条参保职工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跨省变换工作单位的,转移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生育保险基金筹集管理第九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筹集和管理。第十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利息、滞纳金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上年度

4、职工工资总额的0.5%~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生育保险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统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的,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本统筹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本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缴

5、纳的生育保险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列支,其中:国家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差额部分在单位自备资金中列支。第十三条未参保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和关闭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在资产清算时,应将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列入清算范围。第十四条生育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第十五条生育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比照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计息办法计息。生育

6、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第十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应对生育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收支预决算制度。防范基金风险,合理控制基金结余。第四章生育保除待遇第十七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本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二)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第十八条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费用。其中参保职工发生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

7、金支付范围。第十九条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所发生的正常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报销金额由各统筹区根据医疗消费水平及基金支撑能力确定。第二十条符合规定的女职工因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引起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合并症及孕产期因其它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休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一)正常生育

8、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二)妊娠不满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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