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817563
大小:26.50 KB
页数:1页
时间:2020-03-30
《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不须说明理由。王某在2008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合同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正当理由。(2)可以当方解除。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王某在试用期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4)王某不应
2、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又不履行和不适当旅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