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

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

ID:52793653

大小:31.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3-30

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1页
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2页
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3页
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挂靠车辆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挂靠北京分公司北京牌照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外挂在北京分公司的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风险,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术语(一)“外挂车辆”即出资方购买及使用、以北京分公司的名义上牌照的其他单位的车辆。(二)“挂靠单位”即实际出资购买车辆的单位。(三)严重违章:是指醉酒驾车、酒后驾车、闯红灯、交通肇事逃逸、无证驾驶、超速50%以上等严重违法行为。(四)一般性违章:除严重违章以外的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将车辆挂靠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北京输油气公司”(北京分公司重组前的名称)和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北京输油气分公司”(以下均简称北京分公司)名下的车辆的管理。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办职责负责挂靠在北京分公司车辆京字号牌使用的审核与批准。第五条北京分公司职责北京分公司负责外挂车辆业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北京分公司安全科是外挂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六条挂靠单位职责(一)指定专门人员与北京分公司安全科联系挂靠业务,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二)负责本单位外挂车辆上牌、保险、各项税费、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事故处理等事项,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三)加强本单位外挂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3、交通安全法》。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为明确挂靠单位与北京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签订挂靠协议书。第八条北京分公司安全科应定期对挂靠车辆违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报结果。第九条北京分公司每年底组织召开一次挂靠车辆管理工作会,总结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下年度工作任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挂靠单位进行通报,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挂靠单位,车辆报废后不允许更新使用牌照。第十条新车上牌挂靠单位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同意使用京字牌照后,凭总经办出具的批准手续到北京分公司安全科办理上牌的具体事宜。第十一条验车(一)挂靠单位应按规定组织验车。未按规定验车的,挂靠单位

4、须出具书面说明,保证该车不上路行驶。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检验的车辆,必须限期报废。(二)办理异地验车委托业务的挂靠车辆,需携带车辆的相关信息资料,到北京分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事宜。第十二条违章处理(一)发生违章后,挂靠单位应及时缴纳罚款。(二)严重违章行为和违章次数超过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时,挂靠单位必须配合北京分公司安全科落实办理停车处理、驾驶人员参加驾驶员培训班等处罚措施。(三)挂靠单位未及时处理违章或违章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时,北京分公司安全科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并通报给其上级管理单位。第十三条事故处理(一)挂靠车辆发生较大交通安全责任

5、事故后,外挂单位应立即向保险公司、交管部门和北京分公司报告。(二)挂靠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包括北京分公司协助处理费用。第十四条报废处置挂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后,应及时报废。在强制报废期内,交由有资质的汽车报废解体企业处置,不允许带牌转让、出售和抵押,相关手续及时在北京分公司安全科备案。第十五条京字号牌指标更新使用(一)挂靠车辆报废后,原京字号牌或京字号牌指标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调配使用。(二)挂靠单位如再使用京字号牌,须经公司总经办批准同意,凭总经办出具的批准手续到北京分公司安全科办理上牌的具体事宜。(三)凡是发生较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多次严

6、重违章、不按规定及时报废车辆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挂靠单位,不允许更新使用京字号牌。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