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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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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一、公司的变更(一)公司章程的修改(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三)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二、公司合并一、公司合并的概念、形式及特征二、比较公司合并与公司兼并三、公司合并的程序四、公司合并中相关主体的利益保护三、公司分立公司的变更一、公司变更的概念及原因(一)公司变更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狭义的公司变更,主要是指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应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公司变更。公司的变更(二)公司变更的原因1.消极原因指引起公司变更其设立登记事项是由于某些情势变化或本身经营管理
2、不善,从而使公司不得不进行某方面变更之原因。2.积极原因积极原因,又称主动原因,指引起公司变更其设立登记事项是由于公司主动采取积极竞争措施所致。公司的变更二、公司变更的主要内容(一)公司章程的修改1.公司章程修改的原则a、不得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b、不得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注意防止大股东利用控股的优势对章程作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修改c、不得损害债权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如通过减资以逃避债务公司的变更2.公司章程修改的理由公司法对导致公司章程修改的原因未做限制,只规定公司可以修改章程。公司法有几处特别规定:a、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改变
3、公司经营范围(法第12条)b、当出现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可以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法第75条第1款,第182条)公司的变更3.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东(大)会的一项重要权力,但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才能保证修改有效。主要程序是:(1)由董事会拟定并提出修改章程的方案(2)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方案通知各股东(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需要报经审批的要通过审批公司的变更(4)办理变更登记,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公告。3.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效力修改章程本
4、身没有登记生效的条件,因此修改章程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生效(判断:章程修改经变更登记后生效)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具有约束力(法第11条),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能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的变更(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1.注册资本的增加(1)股份公司增资的方法股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法有以下3种:A.增加股份数额B.增加每股金额C.既增加股份数额,又增加每股金额公司的变更(2)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主要可采用两种方式:a、增加新股东以增加资本,但增加后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公司法规定的最高股东人数。b、由公司原股东增加出
5、资额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该特别决议须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的变更(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A.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B.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证券法第13条)C.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及公告D.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E.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变更(4)解读公司法第179条(准用条款)1、有限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还应遵守下列条文:a、出资缴纳及责任(法第28条)b、验资(法第2
6、9条)c、属于特殊表决事项(法第44条)2、股份公司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还应遵守下列条文:a、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法第134条)b、公告、承销、收款c、作价方案的确定(法第136条)d、登记及公告(法第137条)法第88、89、135条公司的变更2.注册资本的减少(1)股份公司减资的方法A.减少股份数股份合并,是将两个以上的股份合并为一股,以减少资本;股份的注销,是指公司取得自己的股份,从而使其注销。B.减少股份金额C.同时减少股份金额与股份数公司的变更(2)公司减资程序A.召集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B.编制资产负
7、债表和财产清单C.通知和公告债权人D.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注意: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法第178条法第178条第2款公司的变更(三)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1.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概念和意义公司组织形式变更,又称公司组织形式转换,也称公司转型,是指不中断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将公司由一种法定形态变为另一种法定形态的行为。2.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类型公司组织变更各国对此多采取限制主义。公司法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变更。法第9条公司的变更3.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条件(法第9条第2款,第96条)根据公司法的
8、规定,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1)变更后的公司应当具备股份公司的条件(2)变更程序必须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程序办理(3)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向原有限公司股东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原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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