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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9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为了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教职工福利费,提高福利费的使用效能,切实解决教职工的生活困难,调节身心,使广大教职工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学校的关怀,使福利费的使用更好地起到激励作用。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教职工福利费的来源教职工福利费的来源,是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全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的4.6%提取。由财务处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专款专用。其它渠道解决的福利费支出仍按原渠道解决。二、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原则(一)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的
2、原则。(二)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年终节余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原则。(三)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四)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五)福利费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切实体现组织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三、享受教职工福利费的对象享受教职工福利费的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册教职工。四、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学校工会、财务处具体实施。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学校教代会的监督。五、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标准3(一)教职工大病补助及慰问病人。教职工患病(属于
3、国家规定大病范围内的)每人2000元,在生病住院期间学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会探望慰问。慰问患病的教职工住院,慰问品每次补助费用控制在300元/人之内。(二)困难教职工节日慰问。古尔邦节、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多层次慰问活动。由学院(系、部)统一上报困难教职工情况,一次性补助300元。(三)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慰问金。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予教职工一次性慰问金500元。(四)教职工死亡慰问金。教职工死亡(不含犯罪、吸毒、自杀),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慰问金1000元。(五)教职工退休纪念品按人均300元标准掌握。(六)符合国家计
4、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14周岁以下)保健费、医药费补助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六一”儿童节慰问金根据学校的福利费使用情况执行。(七)教职工探亲开支和教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国家和省(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八)教职工结婚庆贺500元/人。(九)教职工体检(含妇检)费用开支。40岁及以上教职工一年体检一次;40岁以下教职工两年体检一次。(十)教职工疗休养费开支。组织教职工疗休养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疗休养活动,按有关文件执行。(十一)教职工保险。学校将根据需要和福利费承受能力为职工办理有关保险。(十二)教职工直
5、系子女(限1人)在我校上学学费补助一半。六、福利费的使用审批程序3(一)困难补助注释,由教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工会委员会,经由组织人事部审批,学校工会办理。(二)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慰问金、教职工死亡慰问金,由基层工会上报相关材料,经由组织人事部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学校工会办理。(三)探望住院教职工,凭由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的发票,到学校工会办理,审核批准后财务处报销。(四)教职工退休纪念品,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办理。(五)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医药费补助,由学校办公室办理。(六)教职工疗休养费开支,由学校工会、组织
6、人事部研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工会办理。(七)教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凭死亡证明由组织人事部办理。(八)教职工结婚庆贺,由学校工会办理。(九)教职工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工会和后勤管理处负责实施。七、本试行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注释:教职工困难补助:教职工在遇到天灾人祸及其它意外时,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当年社会最低保障标准)的补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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