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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8
《敖汉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挂靠走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敖汉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走票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深化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治,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法权益,按照赤峰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敖汉旗《2013年打击假劣药品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挂靠经营、过票走票、出租、出借、转让柜台、买卖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整治重点(一)重点检查品种中药材、中药饮片、新特药品种、专科用药、抗风湿类
2、药、壮阳类药、直接购自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品种等。(二)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经营规模大、店堂销售人员多的企业,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药品管理混乱的企业,2012年度被评定为不良信用和严重不良信用的企业。(三)重点检查内容1、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是否与《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相符,有无擅自改变药品经营许可事项的行为。2、企业经营购销所有药品是否全部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有无非本企业人员驻店代理厂商专柜销售药品行为。3、供货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及药品购销记录、购销凭证(发票)是否合法齐全;4、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销售、出入库等管理过程
3、是否连续有效;5、交易过程中的购销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走向是否合法可追溯,有无帐外帐、企中企现象。三、时间安排专项整治工作自2013年5月16日开始到2013年11月15日结束,整个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25日)。各药品经营企业结合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和本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二)集中检查与整治阶段(2013年5月26日-11月15日)。各相关股室要结合药品监管工作,集中力量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定检查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
4、组织复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和经营假劣药品的案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三)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6月11日-6月15日)。各股室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打击“挂靠经营、过票走票、代购代销、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购销行为是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各股室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强化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如期实现。(二)深入研究,突出重点。要充分认识“挂靠经营、过票走票、代购
5、代销、出租出借柜台”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和把握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其特征,扎实开展整治工作。要把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严格履责,强化监管。要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要重视材料、票据和印章等合法、真实和有效性的核查,及时固定证据,追踪溯源。凡是从不具备药品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及个人手中购进药品的,一律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凡是购进药品没有索取合法票据和药品清单的,一律按从非法渠道
6、购进药品进行处罚;凡是没有对购进的药品和票据进行认真核对,致使药品标识与票据及清单不符的,一律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凡是发现有挂靠经营、出租出借柜台、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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