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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寿(2011)46号附件08 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财会处理,促进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依照国家有关财会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寿险总公司及各寿险分公司。第三条寿险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本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及红利支付,并组织本公司分红业务的会计核算。第四条各分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机构分红保险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接受寿险总公司财务会计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
2、管理的原则是分红保险资金的封闭性和收支两条线。第六条为确保分红保险资金收益归属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人,总公司资金运用部门开立独立的投资账户,运作分红保险的资金。第七条总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开立银行专户,调度分红保险资金。即归集分公司上划分红保险保费,下拨资金到分公司,以支付分红保险(不包括缴清增额部分)的赔款、给付、退保、撤保金额。第八条经营分红保险业务的分公司,在收到分红保险业务资金1后,全额上划总公司资金归集账户。第九条总公司将分公司申请的撤保(犹豫期退保)、退费(保单未生效,客户不愿保险)、退保、赔付、现金红利资金下拨到各分公司,将按照精算
3、费用率计算的费用、累积生息红利、缴清增额红利,划拨到公司非封闭投资账户,将其余资金划到分红保险投资账户。当归集账户资金不足下拨分公司时,从分红保险的投资账户变现资产下拨。第十条对分公司的营业费用,包括分红保险佣金支出,从公司非封闭账户下拨分公司。第十一条年度结算后,将公司参与分配的分红保险结算盈余,从归集专户或投资专户划到公司非封闭投资账户。第十二条以上资金管理需求通过业务系统产生相关信息实现。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三条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公司只承担了保险风险,则属于保险合同;如果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公司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
4、,应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认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认为非保险合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将整个合同确认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整个合同确认为非保险合同。2确认为保险合同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等进行处理;不确认为保险合同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5、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进行处理。第十四条对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各项业务及费用支出,建立分红保险子目核算,总公司单独建帐核算分红保险资金运用。第十五条对分红保险的首期、续期保费,以及退保、赔款及满期给付的核算,同传统人寿保险。第十六条对分红保险封闭投资账户中投资产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核算。第十七条年终,对分红保险的保单责任准备金核算同传统寿险。第十八条年终,财务部将上年提存的红利准备金转回,根据精算部提供的数据提存红利准备金。借记“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贷记“寿险责任准备金”。第十九条年度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会计
6、根据保额增加部分对应的趸缴保费,借记“保单红利支出”,贷记“应付保单红利”,同时借记“应付保单红利”,贷记“保费收入”。第二十条关爱金红利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时给付。确认给付金额,会计借记“保单红利支出”,贷记“应付保单红利”。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受益人领取终了红利。会计借记“应付保单红利”,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3第四章报表与信息披露(一)向监管机关报送的报表第二十二条公司应于每年4月15日前,向保监会报送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该报告由精算责任人签字,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负债
7、表仅反映分红保险独立资产及相关负债情况。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反映的是分红范围的收益,包括保费收入,各项赔付支出,营业费用(按照预定费用率计算),分红投资账户的投资收益等。第二十三条在4月1日前,向保监会报送分红业务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分红保险业务年度盈余,保单持有人盈余分配方案,红利准备金提取方案,红利分配对公司偿付能力影响的评估,并由精算责任人签字。(二)内部会计报表第二十四条为反映分红保险的经营情况,单独出具分红保险险类利润表。第二十五条为反映分红保险的费用支出情况,出具分红保险的费用支出情况表。(三)对投保人的披露第二十六条每一会计年
8、度,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内容包括:投资收益状况,本年度盈余,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第五章附则4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从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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