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干线公路建设 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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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盘水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的项目。第三条 干线公路建设遵循“统一规划、优化设计、分级负责、分级投入、严格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干线公路建设工程享受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优惠政策。第五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坚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我市成立六盘水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领导组,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协调和解决

2、干线公路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干线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干线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第七条 市发改委负责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报)批、概算审查、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和项目的全程监督。第八条 市财政局负责干线公路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及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规划及报批工作,并

3、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向省公路局上报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负责省补资金的请款和拨付,负责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并报送市发改委,负责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第十条 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负责工程建设用地、临时用地的审查和指导协调报批工作。第十一条 市水利局负责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水源点保护的协调和衔接、用水工程等市级审批项目的批复。第十二条 市环保局负责协调、衔接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和环评报告书的批复。第十三条 县、区交通运输局和水城公路管理局负责其作为业主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

4、责所在地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用地指标和征拆资金筹集,并负责作为业主的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组织实施和质量管理。第十五条 项目业主单位的主要领导为项目责任人,项目业主负责承担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廉政、环保等负责。第三章 项目建设技术标准第十六条 干线公路原则上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8.5米。第十七条 干线公路应完善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努力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江路段、学校等人口集中地段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为行车安全提供必要条件。第四章 前期工作及管理第十八条 

5、省批准的涉及六盘水市的有关项目为我市干线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原则上其他项目不得纳入干线公路建设补助范围。第十九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根据进入省规划的项目,按照科学安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编制。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年度建设目标,提出初步意见报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发改委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市财政予以资金补助。第二十条 列入干线公路建设年度市级资金补助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项目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

6、12—2030年)》交通建设规划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项目;(二)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具备开工条件。(三)项目业主已明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第二十一条 省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市交通局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相关单位报省交通厅审批。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认真贯彻交通部提出的“六个坚持、六个树立”设计新理念,按照“沿着老线行,基本达标准,设计要灵活,路面要平整,环境要友好,安保不能省”的原则,实现“安全、环保、节约、实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二十三条 项目法人按照国家、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贵州省相关管理办法,督促勘察、设计单位等单

7、位按规定认真编制好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第二十四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及大中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的设计,应根据国家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对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项目,不允许擅自改变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如有重大变更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和大中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按规定实行招标,招投标的方式和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组织。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在组织勘察设计工作中应确定合理的设计周期,保证勘察设计质量和深度。第二十七条 项目法人应合理划分标段,保证工程

8、施工有序推进。第二十八条 招标文件和招标评标报告由项目法人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招投标结果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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