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514955
大小:121.18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3-28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
2、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第三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第二章信息申报规定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公
3、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
4、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以上申报数据视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第七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
5、时公布其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第三章买卖本公司股票规定第九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6、及其衍生品种的次一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事实发生的2个交易日内根据深交所要求的格式向深交所申报及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拒不申报或披露的,公司将配合深交所在其指定网站公开披露上述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第四章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期间第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7、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票并在该期限内;(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
8、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于本条中所涉及的重大事项需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该等义务不因职位变动、辞职、被辞退、开除而解除,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同事或其他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第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的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