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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7
《与人公益基金会项目高效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与人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1.1为规范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规范、高效,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内外先进的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基金会的资助基金而开展公益活动项目的管理。依据《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章程》第二章第七条的有关规定,资助项目范围包括:(一)为由青年团队执行、或对青年公益进行孵化的公益项目提供资助;(二)为儿童的
2、教育、健康、心理发展等提供资助。1.3基金会设立项目数据库,通过基金会的官方网站向国内外公布,供社会各界监督。二、组织管理2.1基金会每一年度项目计划由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决定。2.2基金会设立项目管理中心,作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负责项目的开发、立项、实施、检查和结项验收等管理工作。三、项目立项管理3.1立项原则根据《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章程》,基金会资助项目的立项原则主要有:(一)符合基金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二)充分尊重捐资方意愿;(三)优先考虑广东省内;(四)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
3、性和创新性。3.2立项程序(一)根据规定的立项原则和基金会情况,由申请人按本会官网资助流程向指定邮箱发送《项目资助意向书》。(二)秘书处项目管理中心收到《项目资助意向书》进行审阅后反馈相关建议给申请人,若基金会对项目有初步资助意向的,将邀请申请人填写《项目资助申报书》和《项目资助预算表》。(三)项目管理中心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后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开展适当的项目前期调研。(四)基金会必要时将召开项目立项评审会,由专家组对评审项目逐一进行论证,通过评审的项目纳入审批项目名单。获得批准正式立项的项目均在基金会的官
4、方网站公布。四、项目实施管理4.1基金会施行项目合同制管理,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对实施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项目运营通畅、项目成效显著、社会反响良好。4.2由基金会与项目实施单位签署项目实施合同,明确约定项目的预期目标、项目内容、考核指标、项目经费及付款条件、项目实施负责人(简称为项目负责人)、各方的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并把项目实施合同作为基金会检查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验收及拨付项目资金的主要依据。4.3具体项目的负责人由基金会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确定。项目负责人对管理所执行的项目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
5、责项目实施合同的执行,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负责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报批和具体执行;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项目的自查验收及验收材料准备,配合基金会对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向基金会报告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及其结果。2/24.4基金会实行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项目责任人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负责人对负责执行的项目负责,接受国家审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基金会的监督。五、项目资金管理5.1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与人
6、公益基金会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5.2基金会对项目资金实行预算制管理。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合同以及批准的项目立项报告、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报基金会审核后,依据权限范围由基金会理事长或秘书长批准后执行。5.3基金会依据项目实施合同付款条件、经费预算、项目进度、检查与验收结果,向项目实施单位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向基金会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捐赠收据。5.4项目实施单位按预算对项目资金实行严格管理。每笔开支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能报销,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合理、
7、规范、高效使用。六、项目结项管理6.1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执行完毕的1个月内对照项目实施合同,按要求完成项目报告及所需上报的材料,并上报基金会,提请基金会开展项目结项验收。6.2基金会项目管理中心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告的1个月内,对报告及验收材料提出审查意见,结合审查意见、捐资额度和项目内容,向秘书长提出项目结项的建议,由秘书长决定采纳会议评审验收方式或现场验收方式。七、项目信息管理7.1基金会对项目实施的各种数据与信息,实行制度化、常态化管理。7.2项目管理中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利用基金会官方网站或其他媒体宣传基金会
8、公益项目进展及其成效。八、附则8.1根据实际需要,基金会项目管理中心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项目的实施细则。8.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8.3本办法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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