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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7
《学生游戏误伤他人 学校是否承担责任.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学生游戏误伤他人学校是否承担责任编辑同志:今年4月3U,我校学生李某在课间休息时与同学打乒乓球,同学宋某等围在一旁观看。期间,李某因握拍不牢,球拍脱手飞出后击中了宋某的眼睛,宋某当即疼得蹲坐在地上直哭。学校得知消息后,立即派人将宋某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了宋某的家长。经医院诊断治疗,宋某的右眼球被摘除。肇事学生李某的家长为此共支付了两万多元的医疗费。最近,宋某将李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9万多元。请问,对于宋某的伤害后果,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李校李校读者: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判断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主耍是看学校对事故的发生有没有过错
2、,有过错的,应承担与过错大小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无过错即无责任。所谓过错,是指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即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因未履行职责而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即可认为学校具有过错。从來信反映的情况看,我们认为,学校是没有过错的。事故发生在课间休息时,李某与他人打乒乓球,这属于正常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不属于危险行为,教师未予以制止并无不妥。李某的球拍脱手而击伤在一旁观看的宋某,事故完全系李某的过错所致。事后,学校即时将受害学生宋某送往医院救治,并通知了宋某的家长,避免了损害后果进一步加大,履行
3、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的救助义务。可见,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因此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宋某的受伤系李某的过错所致,应由李某承担民事责任,由李某的监护人负责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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