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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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土地美国不动产法将土地定义为上至地表的上层空间,下至地心。包括地球表层(土壤、砂石),土地中的矿物、石油和天然气。我国的法律对于土地的定义没有明确的规定。矿物、石油和天然气:我国法律对土地内容的界定中不包括土地中的矿物、石油和天然气。矿物、石油和天然气在我国属于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者仅拥有对土地使用权。土地土地是地球陆地表层,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活动场所。土地具有固定性、不可替代性和有限性的特征。根据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地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

2、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3个二级地类)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3个二级地类)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3个二级类)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3个二级)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餐饮住宿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4个二级地类)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3个)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3、农村宅基地———(2个二级地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8个二级地类)特殊用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5个二级地类)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街巷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7个二级)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9个二级地类)其他土

4、地——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7个二级地类)土地民事法律关系土地行政法律关系土地管理法1概念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土地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3土地管理法的发展历程土地管理法初步形成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土地管理法发展完善时期《宪法》(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土地管理

5、法体系建立时期《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土地监察暂行规定》(1995)《土地管理法》(1998,2004)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一土地所有权所有权概念:土地所有人依法对其所有地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地权利。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1国家土地所有所有权主体——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者,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地方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分级所有、多级所有的观念是错误的,应当是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

6、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国有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城市市区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以及其他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土地1集体土地所有所有权的主体——农民集体公共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其所有的土地行驶占有

7、、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可依法转让、抵押和租赁,但它不得自行将土地非法转让为乡镇村建设以外的建设用地。农业合作社、经济合作社等所有权的客体——(1)农村和城市郊区、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2)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3)乡村用于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的用地土地所有权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主体仅限于国家和农民集体。(2)内容的限定性。两种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义务均受到法律较严格的限制,表现在无论是哪种主体均不能以买卖、赠与、互易等任何形式进行土地所有权的交易。(3)客体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地域的差异性,其划分是以城市和农村的地域为标准。土

8、地所有二元制结构产生的问题——城中村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概念土地使用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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