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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6
《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1湖南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姓 名 出生年月 照片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连续或累计工作年限 担任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地点(县市区—乡镇—学校)证明人 申请人承诺并签名上述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并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工作所在地初审情况该同志曾在 乡镇(街道) 学校累计从事民办教师工作满 年 月,累计从事代课教师工作满 年
2、 月,从事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工作累计 年 月。(填大写)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该同志曾在 乡镇(街道) 学校累计从事民办教师工作满 年 月,累计从事代课教师工作满 年 月,从事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工作累计 年 月。(填大写)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该同志曾在 乡镇(街道) 学校
3、累计从事民办教师工作满 年 月,累计从事代课教师工作满 年 月,从事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工作累计 年 月。(填大写)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名:学校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 负责人签名:户口所在地初审村委会(居委会)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乡镇场中小学校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乡镇场计生办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乡镇场人民政府公示情况: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区级审核意 见 区教育部门意见: 区教育部门经审核从事民办教师 年 月, 代课教师工作
4、 年 月。累计 年 月。公示情况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区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区公安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区卫生计生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注:1、出生时间认定。有原始档案材料的,按最早时间的档案材料的出生时间认定,若无原始档案材料
5、的按身份证出生时间认定。2、工作年限的认定。有辞退文件的按文件辞退的时间认定。学期中途被辞退以学期结束时间(元月31日或7月31日)为离岗时间,学期结束后被辞退的以下学期开学时间为离岗时间(8月31日或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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