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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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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上学的权利未来版五年级品德与社会执教者:易冬仙生活在农村的刘玉芬,今年11岁。父亲去世早,家里特别贫穷。虽然到了上学的年龄,但妈妈却无法满足她上学的要求。小玉芬只有呆在家里,帮妈妈做家务,干农活。每当小玉芬看到邻居家的孩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去上学的时候,她既羡慕,又无奈。她多么渴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刘玉芬的故事刘玉芬是什么原因不能上学的?如果你是刘玉芬,小小年纪,不能上学,只能在家里干农活,你会怎样想?想一想小绿:我想上学。爸爸:你去上学,家里这么多活咋办?爸爸错在哪?剥夺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情景二:小红:妈妈,我也想跟弟弟一样去上学?妈
2、妈:女孩上学没有用,认识自己的名字就行了。妈妈错在了哪?歧视女孩,剥夺了女孩的受教育权利。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适龄儿童中,每年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有100多万人,其中,云南省有10万余名。近十年来,累计有1000多万名儿童因家庭贫困而徘徊在校门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的
3、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保护对象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
4、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接受并。()()④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⑤未成年人是指的公民。()法制小天地A.适龄儿童、少年B.学费、杂费C.按时入学D.完成义务教育E.九年F.未满十八周岁EBCDAF《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下列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的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打“110”报警,寻求法律援助。向父母、学校领导、长辈等求助。爱心永驻课后作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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