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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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第11卷第4期南京邮电大学学报I社会科学版)2009年12月JournalofN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SocialScience)VOl.llNo.4Dec.2009论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王栋,哇鸿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oo46)摘要:网络技术的发展为版权人带來机遇的同时,也使得网络侵权行为越來越''大众化".明确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有利于实现网络环境下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实践中,法律对于不同类型

2、的网络服务商要求其承担的合理注意义务也不尽相同,在特定条件下将有限的主动审查义务赋予搜索引擎服务商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则•借助立法制定更能适应高科技环境下版权保护和利益平衡需要的新规则,是未来版权法发展的趋势.关键词:网络服务商;合理注意义务;间接侵权中图分类号:1)923.41文献标识码:A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信息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进行传播.自由表达思想见解,表现自我,展示个性,成为网络创作和传播的重要的价值取向….但在这虚拟的世界里,侵犯版权也变得与传播知识一样快捷和便利:数字技术的应用,使得大量作品

3、被"数字化版权海盗''不再需要厂房和设备,很轻易地就可以在计算机上通过简单的操作,实现作晶的无限次复制.脱离了传统实物载体的作品,通过网络被大范围地传播.这种侵权行为极大损害了版权人利益.为了弥补损失,版权人多将网络服务商列为被告.因为相比于人数众多且地理位置分散,行动隐蔽,难以查实的直接侵权者,版权人起诉网络服务商目标更加明确.网络服务商应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吗?显然,直接侵权人在网络中进行的任何侵权行为都离不开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网络服务商必然''对他人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实质性帮助".但这些本身并不受”专

4、有权种'控制的行为要构成间接侵权,必须考虑网络服务商的主观过错,其外在表现形式就是行为人是否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所以,明确网络服务商的合理注意义务是处理该类案件的关键.,理论溯源:网络环境下的利益平衡.在网络时代,法律肩负着合理分配作品权益的收稿日期:2009-09-24文章编号:1673-5420(2009)04-0032-06艰巨任务:既要充分保护网络环境下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乂要有利于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保障公众分享网络技术带来的先进成果•网络服务商作为推动网络技术发展的核心,是实现不同利益主体

5、之间利益平衡的重要杠杆,起着网络利益调节器的作用.因此,探究网络服务商在利益平衡机制中义务承担的法理依据,对于实践小公平合理地分配其所应承担的注意义务有着理论指导意义.1.以版权人的视角:损害结果控制理论面对浩瀚网络中近似天文数字的侵权文件,不具备专业网络技术的版权人根本不可能凭借简单的搜索技术准确发现和定位侵犯其版权的文件,是其“不能承受之重''.与之相比,网络服务商更加熟悉了解网络,掌握更先进的网络技术,更有能力阻止侵权文件的传播,减少侵权行为给版权人造成的损害.“在属于不作为责任的对他人的侵权行为之责

6、任领域内,监督者控制潜在的危险义务通常来源于他对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因此,根据损害结果控制理论,法律要求网络服务商成为网络的''善良管理人",在阻止众多分散网络用户侵犯版权的实践中,应该承担起帮助版权人恢复权利的合理注意义务.2.以网络服务商的视角:收益与风险均衡原则作为网络中信息提供者与信息接收者之间的桥梁,网络服务商是互联网诞生后新出现的一种服务主体,其所从事的是一种营利性的活动.因此,根据收益与风险均衡原则,网络服务商作为信息在网络上传播的媒介,既然从小获取利益,也就应承担网络第4期王栋等:论网络服务

7、商的合理注意义务33服务中所产生的风险,即用户可能利用其提供的设施,服务从事侵权行为.网络服务商对于这种侵权行为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版权人的利益.相反,如果网络服务商不愿承担起这种潜在构成侵权的风险,不行使合理的注意义务,使得侵权行为在网络中不受控制,那么必将极大削弱版权人的创作热情;缺少了版权人支持的网络,必将会丧失蓬勃的生命力,网络服务商的利益也将大大受到影响•只有改善网络环境,切实维护版权人的利益,网络业才能够持续发展,最终受益的仍是网络服务询•可见,要求网络服务商承担起合理的

8、注意义务是收益与风险理论的当然要求,并不会给其增加额外的负担•实际上,只要网络服务商谨守权利的界限,尽到相应注意义务,即使曲对被指控侵权的境地,也可以稳操胜券.3.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社会成本控制理论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法律效益价值的重要体现.其中,对于版权人权利的保护是社会公众实现文化自由及获得科学进步利益的前提.在网络环境中,让网络服务商承担起阻止网络侵权行为的注意义务,更加具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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