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_T408-2013.pdf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_T408-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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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CementitiousgroutforcouplerofrebarsplicingJG/T408-2013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13年05月24日实施日期:2013年10月01日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榆构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冶建筑

2、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沛丰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前田(北京)经营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勤俭、沙安、陶梦兰、申臣良、李晨光、王万金、刘兴亚、赵勇、赖宜政、洪嘉伟、吕丽萍。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的术语和定义、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货与验收、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带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所使用的水泥基灌浆材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3、件。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GB/T241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8076混凝土外加剂GB/T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12573水泥取样方法GB/T14684建筑用砂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20472硫铝酸盐水泥GB23439混凝土膨胀剂GB/T500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C/T681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JGJ107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cementitiousgroutforc

4、ouplerofrebarsplicing以水泥为基本材料,配以细骨料,以及混凝土外加剂和其他材料组成的干混料,加水搅拌后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早强、高强、微膨胀等性能,填充于套筒和带肋钢筋间隙内的干粉料,简称“套筒灌浆料”。3.2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groutingcouplerforrebarssplicing通常采用铸造工艺或机械加工工艺制造,通过水泥基灌浆料的传力作用将钢筋对接连接所用的金属套筒。简称“灌浆套筒”。4材料4.1水泥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应符合GB175的规定,硫铝酸盐水泥应符合GB20472的规定。4.2细

5、骨料1细骨料天然砂或人工砂应符合GB/T14684的规定,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36mm。4.3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GB8076和GB23439的规定。4.4其他材料设计配方规定的其他材料均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5要求5.1一般规定5.1.1套筒灌浆料应与灌浆套筒匹配使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符合JGJ107中Ⅰ级的规定。5.1.2套筒灌浆料应按产品设计(说明书)要求的用水量进行配制。拌合用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5.1.3套筒灌浆料使用温度不宜低于5℃。5.2性能要求套筒灌浆料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套

6、筒灌浆料的技术性能6试验方法6.1一般规定6.1.1试件成型时的试验室的温度应为20℃±2℃,相对湿度应大于50%;养护室的温度应为20℃±1℃,相对湿度应大于90%;养护水的温度应为20℃±1℃。6.1.2成型时,水泥基灌浆材料和拌合水的温度应与试验室的环境温度一致。6.2流动度流动度试验见附录A。6.3抗压强度抗压强度试验见附录B。6.4竖向膨胀率竖向膨胀率试验见附录C。6.5氯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试验按GB/T8077进行。6.6泌水率泌水率试验按GB/T50080进行。7检验规则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出厂检验产

7、品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初始流动度、30min流动度,1d、3d、28d抗压强度,3h竖向膨胀率、竖向膨胀率224h与3h的差值,泌水率。7.2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的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及工艺有较大变动,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型式检验超过两年时。7.3组批规则7.3.1在15d内生产的同配方、同批号原材料的产品应以50t作为一生产批号,不足50t也应作为一生产批号。7.3.2取样方法按GB12573的有关规定

8、进行。7.3.3取样应有代表性,可从多个部位取等量样品,样品总量不应少于30kg。7.4判定规则7.4.1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应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重新取样,对不合格项加倍复试。复试合格判定为合格品;复试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品。8交货与验收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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