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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8-21
《民政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汇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民政局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汇报 根据《CC市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表》(春办发〔2017〕2号)、《阳春市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责任制任务表》(春府办〔2017〕2号)、《2017年阳春市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春办发〔2017〕3)等文件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了相关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养老服务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一)鼓励社会资本办养老服务机构。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我市一直积极鼓励并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注重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到养老服务行业。目前全市有3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正在申报筹办当中。随着
2、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加入,必将有效提高我市老人床位拥有率,缓解政府层面的养老压力。 (二)推动生态养老与旅游产业融合。阳春市养老中心预计于2017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通过市养老中心的建设运营经验及发挥的养老效应,充分利用我市头堡村情人河沿岸的地理生态优势,大力宣传并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养老产业,推动生态养老与生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三)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以合水镇合南社区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并通过以点带面效应逐步在全市各镇(街道)铺开,引导和鼓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医疗文化单位等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 (四)加大投入提升健康养老水平。继续落实好80周岁以上老人
3、高龄津贴制度,今年上半年已发放高龄津贴163万元。结合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际,由政府出资为我市户籍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率达100%。 二、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工作情况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去年的485元/人月、335元/人月,分别提高到580元/人月、400元/人月;城乡低保平均补差水平从去年的423元/人月、195元/人月,分别提高到462元/人月、211元/人月。今年上半年已经发放低保资金4005.85万元。 二是提高农村特困人员补助标准。至6月底,全市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共5071人(城镇106人、农村49
4、65人)。落实阳江市政府发布的2017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去年的600元/月提高到92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去年的600元/月提高到675元/月。 三是提高孤儿保障及残疾补贴标准。孤儿集中与分散供养标准已分别提高到1450元/人月、880元/人月。残疾人生活补贴由1200元/人年提至180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1500元/人年提至2400元/人年。 四是提高城乡医疗救助人均标准。从去年的2178元已提高到2828元。 五是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标准。我市2016年10月起重新调整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并落实了自然增长机制
5、,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高标准在2017年1月全部落实到位,上半年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416万元。另外,1—6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其他重点优抚对象都由我局统一为他们购买城镇居民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流程,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拓展服务内容,同时加大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强化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培养,积极邀请专业人员前来授课,加大对我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业务指导。逐步招聘高素质工作人员,提升整体服务水平,并积极扩充养老机构收入渠道,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 (二)加大资金投入,
6、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继续加快市养老服务中心的后续建设步伐,力争早日投入使用。支持镇级敬老院加快改造建设,增加老人床位,确保每千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岗美黄村建立农村居家养老颐养居作为农村养老示范点拓展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促进全市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三)不断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按照省市民政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确保低保、五保、孤儿、医疗救助等底线民生工作全面达标,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具体工作:完善救灾救济工作体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救灾救济效率;规范低保家庭经济核查工作,实现“应保尽保”;
7、不断提高“一站式”医疗救助水平,缓解困难群众医疗经济压力;加强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的管理工作,加强跟踪管理督查,确保保障供养资金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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