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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5
《矿井透水事故分析.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来宾市壮大煤矿重大透水事故分析一、事故概况2001年1月5日7时40分左右,来宾市泡水煤田壮大煤矿2号井主井发生重大透水事故,在井下作业的22名工人仅1人侥幸逃生,其余21人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二、事故经过2001年1月5日零时许,上夜班的22名民工开始下井作业,其中带班员1人、电工1人、炮工2人、采掘工:18人,当班共安排了3个掘进工作面,其中一个工作面为主井筒延伸掘进,一个工作面为往北开平巷(平面)掘进,另一个工作面为往下山掘进作水仓。凌晨4时左右,平台北巷放过一次炮。凌晨5时40分左右,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下山水仓有一些水涌出来,而后李佑牛升井到矿部找到矿长罗某说:“3
2、号井(即2号井主井)当头底板已有漏水现象,请你们赶快去检查处理。”罗某听完汇报后即同分管机电的副矿长罗某下井检查。他们两人下到井底见巷道顶板确有滴水现象时,矿长罗某说要立即安装水泵抽水。他检查了一下水管,因发现水管已漏水,便叫罗某上井口拿新水管下井来换。炮工兰庆安在罗某走后约10分钟,即7时40分左右,突然听到“轰”的一声巨响,预感到是透水了,就往外井筒出口方向跑。跑了约10米远,水便将他冲到铁轨处,他就紧紧地抓住铁轨不放。后来水反涌出来的时候,兰某才敢放开铁轨,水又把他往井口推了50米左右才停下来,兰庆安慢慢地爬出水面后就昏倒了,此时升井取水管的副矿长罗某带着电工黄某、罗某和瓦斯员罗
3、某某也跟着往下走。遇到兰某后将其救出,其余矿工全部遇难。三、事故分析1.突水源分析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井底平台下山临时水仓9m处的巷道北侧底板有一个长约1.1m、宽约0.88m的漏洞,且尚有一股约每小时150m3的水柱不停地涌出。通过观测和分析,该处底板中为一大溶洞,而且溶洞的含水量很大,补给水源充足,含水层水位高,压力大,连通性广,为主要透水点。因此可认定位于该巷道底板的承压溶洞水为主要突水源。2.水害形成条件分析(1)物的不安全状态由于位于巷道底板的溶洞含水量大、连通性广,补给水源充足,为矿井突水提供了物质基础;并且溶洞中水的压力高,为水害的形成提供了能量基础。这些
4、都为矿井发生透水事故提供了不安全的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调查中发现,壮大煤矿违反“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没能及时发现水仓附近的溶洞;壮大煤矿对矿区内存在的水文地质情况复杂、溶洞发育的水患认识不足。并且在壮大煤矿矿长在接到报告下井查看并发现有透水预兆后,采取措施不当,不但没有及时撤人,反而违章指挥工人冒险安装排水设备抢险,致使矿工始终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处于危险的环境中。(3)透水事故的发生2由于该煤矿中的自然条件使事故发生巷的底板中具中充足的突水源,并且该矿在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冒险作业,安全意识不高,致使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共同激发了此次透水事故的发生。可以认定:这是一
5、起因对水患认识不足、违章冒险作业而引发溶洞透水的重大责任事故。四、事故总结与教训此次重大透水事故的发生,虽然矿井的自然地质条件是此次事故的基础,但这是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而该矿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在没有掌握任何水文地质资料的情况下进行作业,这足以说明该矿的安全意识低下,这也正是导致透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此次透水事故发生前有明显的水害征兆,即出现渗水、滴水等透水预兆。但遗憾的是井下作业人员竟无人具备透水常识,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当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接地到报告下井查看并发现涌水现象时,竟连这一矿之长也懵懵懂懂地认为是正常现象,而没有采取果断措施,撤离人员,防患于未然!足以
6、说明该矿工作人员的行业素质也十分低下。因此,通过此次事故可知在煤矿生产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中的要求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提高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业素质的重要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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