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1771367
大小:38.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3-15
《消费税案例及答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计算消费税。2、根据最新解释:直接销售的不再计算消费税指的是不高于原计税价格的前提下,如果高于,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假设是2012年9月1日后,此题需按销售价就是2000*10%=200申报消费税,其委托加工时以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案例1:某省有两家大型烟草加工企业甲和乙,它们都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但两家企业同属一个烟草集团。企业甲主要生产、加工烟丝和卷烟,以当地生产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再将烟丝主要用于出售,少量继续加工成卷烟。
2、按照消费税法规定,适用30%的税率。企业乙以企业甲的烟丝为原料,生产雪茄,按照税法规定,适用25%的税率。企业甲每年向企业乙提供价值3亿元烟丝。经营过程中,企业乙由于缺乏人才和资金,市场开拓不力、管理不善,无法维持经营准备破产。烟草集团的智囊团建议高层决策部门决策,决定由企业甲兼并企业乙。原因是此时企业乙共欠企业甲共计4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乙的资产恰好为4000万元。企业甲的领导人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接受集团的决策对企业乙进行收购,其决策的主要依据如下:其一,由于合并前,企业乙的资产和负债均为4000万元,净资产为零。因此,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甲兼并企业乙的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
3、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既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也不用缴纳营业税。其二,企业甲有富余闲置的资金、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训练有素的人才,有能力兼并企业乙,并使它原有生产加工卷烟的产量规模化、批量化,同时,也可以将企业甲的管理经验用于企业乙的经营管理,避免因企业乙的破产给集团带来损失,解决企业乙员工下岗的就业问题。其三,合并后可以实现递延税款和从高税负义务转向低税负义务的纳税筹划。分析企业甲兼并企业乙的税收收益:第一,合并可以递延税款。合并前,企业甲向企业乙提供的烟丝,每年应缴纳的
4、税款为:消费税30000×30%=9000(万元)增值税30000×17%=5100(万元)合并后,企业甲提供企业乙的烟丝,已经转化为企业内部生产车间之间的传递,并不构成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之间的产品购销,所以,本来提供烟丝要缴纳的税款递延到最终产品卷烟和雪茄去缴税了。第二,经调查测算,企业乙生产的雪茄市场利润很好,企业甲合并后将经营的主要力量转向雪茄生产销售,加大了市场开拓力量,半年后就可能占据中国90%的市场,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由于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而雪茄的消费税税率为25%,如果企业转产后主要生产雪茄,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假定合并后雪茄的销售额将为5亿
5、元,则:合并前,企业甲应纳消费税:30000×30%=9000(万元)企业乙应纳消费税:50000×25%=7500(万元)共计应纳税款:9000+7500=16500(万元)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50000×25%=7500(万元)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6500—7500=9000(万元)案例2:胜利卷烟厂是增值税—般纳税人,2008年准备生产销售猫牌卷烟500万元,出售数量为2000箱。烟丝的消费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率为30%,每标准箱定额税率150元。假定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率25%。对于如何生产这批卷烟,该厂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胜利卷烟厂自
6、购烟叶80万元,由烟叶加工成烟丝,再由烟丝加工成卷烟、总加工费用120万元,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方案二:委托加工后成半成品连续生产:首先,胜利卷烟厂委托希望厂将价值8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50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胜利卷烟厂后继续加上成猫牌卷烟,加工成本及分摊的费用共计70万元。方案三: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胜利卷烟厂委托希望厂将价值80万元的烟叶首先加工成烟丝,再由烟丝加工成卷烟,从烟叶到卷烟的加工总成本120万元。试比较三种方案的优劣,哪种方案中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方案一:自行加工完毕后销售胜利卷烟厂:应纳消费税=500×
7、30%+2000×150÷10000=180(万元)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0×(7%+3%)=18(万元)共计税金=180+18=198(万元)税后利润=(500-80-120-198)×(1-25%)=76.5(万元)方案二:委托加工成半成品后连续生产胜利卷烟厂从受托方收回烟丝时,支付给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金:支付给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50)÷(1-30%)×30%=55.7(万元)支付给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5.7×(7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