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1348248
大小:1017.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20-03-22
《本章内容包括合同法总则,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合同教学教案.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内容包括合同法总则,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等是合同法总则主要内容。通过学习,让学生在掌握合同法基本法律规定,具备各同实务能力,包括具备订立合同的基本常识、具有分析和解决典型合同案例的专业知识。【教学目的】经济合同的概念、经济合同的形式、经济合同代理的规定、合同的效力、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关系、合同违约救济、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教学重点】(1)实际履行原则、合同主要条款不明的履行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时,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推导;(2)无效合同及其法律后果;(3)合同履行规则、抗辩及担保。
2、【教学难点】返回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概念二、原则公平原则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原则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委托证明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二、合同的形式书面口头其它推定默示形式三、内容(条款)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四、合同订立的过程(一)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
3、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到达生效可撤回一般情况可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效力概念撤回和撤销条件生效(二)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由受要约人作出对要约内容表示完全同意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明示方式,两种情况下例外要约新要约再新要约直至承诺要约的要求交易习惯条件概念作出方式生效过程撤回和撤销五、缔约过失责任(一)概念缔约过失责任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为过错给
4、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二)过错情形恶意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大事项或提供虚假情况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义务(三)责任承担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过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其它行为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一)生效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需经批准、登记的,自批准、登记之日生效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条件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条件不成就。附期限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失效期限的,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有效
5、情形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纯属获利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表见代理合同的效力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没有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国家不予以承认,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合同法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二)处理方式返还赔偿追缴处理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一)须具备法定事由存在重大误解,订立合
6、同时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二)须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时效为一年(三)须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撤销权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履行原则协助保密二、合同的履行规则(一)合同条款存在缺陷的履行规则《合同法》第61条规定,解决合同条款缺陷有二种方式,一是协议补缺,二是规则补缺。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促进交易履行原则通知质量条款不明的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的,依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报酬不明的依政府定价可政府指导价,无的,参照市场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劳务价格执行。履行地点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
7、受给付一方;其它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的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二)价格变动履行规则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按原价,遇价格下跌,按新价。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按新价,遇价格下跌,按原价。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的,按交付时价格执行。三、合同的履行保全(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