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1239276
大小:297.34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3-22
《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2第4期(总第121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一章总则料;第一条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三)质量标准检验及环境保护合格证明。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第十一条设区的市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收到申请书之日起l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对符合条件的,报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
2、20日内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认定证书;对不符合条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料的目录确定。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应用新型墙第十二条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体材料工作的领导,编制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规定,公布本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指导新型粘土砖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墙体材料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墙体材料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提供构调整。信息服务。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建
3、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级人民政府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新型墙体在办理开工手续之前,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预缴新型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农村村民使用集体土地建自住房,不需缴纳专项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第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料目录内的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下列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技术监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交通、工商、税务等有关行政主应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4、共同做好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一)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的工作。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第五条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二)在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推广。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建筑工程2005年6月30日前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第二章鼓励与扶持60%以上的: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鼓励和(三)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应用新型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促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40%以上的。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对在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科学技在禁止使用实
5、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内,使用空心粘土砖术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的部分,不返退专项基金。给予表彰、奖励。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程使用孔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和建设等行政主管洞率大于25%的空心粘土砖,且新型墙体材料和空心粘土砖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的应用比例达到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比例的,对研究和开发,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向产业化发展。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部分按实际应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对第八条鼓励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其中使用空心粘土砖部分,按实际应用比例的50%返退专项料;在新
6、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原料缺乏地区,应当逐步转产空心基金,但在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粘土砖。主管部门确定的偏僻山区或者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原料缺乏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地区,使用空心粘土砖的部分按实际应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墙体和地面砖等材料。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返退专项基金,应当在建筑主体第九条经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新型墙体材工程墙体粉刷前,向预缴专项基金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申料产品符合国家或者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生产规请核验,并出具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原始凭证。模的,生产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应
7、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第十条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应当向当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验完毕,对符合返退条件的,应当设区的市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自核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返退专项基金;对不符合返退条(一)书面申请报告;件的,应当自核验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二)有关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原料构成、生产规模等材第十六条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使用专.】·项基金,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