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doc

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doc

ID:51182978

大小:12.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3-20

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doc_第1页
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doc_第2页
资源描述:

《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节送达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

2、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

3、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