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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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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业务操作流程(讨论稿)第一条融资业务程序如下:(1)企业申请(2)融资受理 (3)项目初审 (4)项目评审 (5)签订合同(6)抵押登记(7)发放贷款 (8)融后管理(9) 融资终结融资业务程序细化列示:企业申请 -《委托融资申报表》 -企业提供融资申请材料融资受理 -《融资项目受理登记表》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实地调查 -融资调查报告 -《融资项目处理表》项目评审 –业务部(资信评估) -综合部(项目评审)签订合同 -《同意融资通知函》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融资反担保合同)
2、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业务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填写《合同审核表》 -正式签订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 -填《融资费认缴单》(略)抵押登记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融资反担保合同。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发放贷款 -《融资贷款业务联系单》 -复印借款借据融后管理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融资项目检查表》 -融后检查报告 -《融资到期通知函》 -融资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业务档案管理追偿-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融资终结 -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
3、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融资责任确认表》第二条反融资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为:1、抵押物、质物清单;2、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4、保险单;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押的声明;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注意事项: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第三条融资受理条件(1)具备企业法
4、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2)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政策;(3)基本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融资措施;(4)申请融资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第四条融资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公司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一调查人和第二调查人。第一调查人为项目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协办。第五条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融资项目、项目承担企业及反融资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即《融资调查报告》。第六条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融资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
5、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信息不仅来源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之处以及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第七条资料审核要点(1)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2)各有关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
6、解借款人(融资申请人)和反融资人是否具备资格,是否合法。(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有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4)对反融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重点是审核反融资人提供的反融资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第八条项目初审过程中,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融资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九条实地
7、调查要点(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2)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3)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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