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

ID:50933685

大小:7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3-16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_第1页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_第2页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_第3页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_第4页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试论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不安抗辩权基本概念及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前提条件、法律效力的分析,阐述我国立法对不安抗辩权行使方面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安抗辩权行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隐性重合「举证责任过重”等诸多问题的分析,提出笔者的见解,以期不安抗辩权在行使过程中能更加合理的保护先履行方的合同权益。论文关键词不安抗辩权行使效力实践不安抗辩权的概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又称为保证履行抗辩权,是现代大陆法系各国合同法中极为重要的制度,各国学者往往以本国法律为基础,将不安抗辩权界定为:双务合

2、同的后履行义务当事人于定约后财产显形减少,有难为给付之虞,在其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先履行义务当事人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二)不安抗辩权的特点1•只适用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之间存在的相互对应、相互依赖、相互牵连的特性是不安抗辩权得以行使的基础条件。2.具有形成权的性质由权利人单方行使不安抗辩的行使只要求先履行义务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已经具备了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对待给付的情形,即可单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即可中止履行合同。3•具有延期性且行使后果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不安抗

3、辩权的行使,首先发生其履行义务向后推迟的效果。其次,如果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债务的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则先履行义务当事人应恢复履行;即最终的法律后果是根据后履行义务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必然处于不稳定状态。4•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不安抗辩权作为一种拒绝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的抗辩权,目的是将自己先履行给付的行为暂时中止,保留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力在自己手中。5•是法定的抗辩权由于不安抗辩权带有强烈的对抗性和保护性,为防止这种权利被不当滥用,我国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当事人只能按照法律

4、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不允许合同当事人自由设立、变更、或者免除该权利。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及其义务1•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体只能是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原因是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出现了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对待给付能力的情形,足以危及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将要获得的预期利益。2•不安抗辩权行使主体的义务不安抗辩权是出于维护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利益而法律赋予其的特有权利,但如果权利人不当行使,也会对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造成不当损害。所以法律在赋予

5、先履行义务当事人享有不安抗辩权的同时也规定其承担一定的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的规定,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及时通知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而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先为给付,将使得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丧失通过提供担保等行为消灭不安抗辩为的机会,产生新的权益失衡,有违合同法诚实信用与公平的原则。(2)举证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合同义当事人存在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

6、能力。如果不能就上述事实提供证据或证据不真实而随意中止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3)恢复履行的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9条规定,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二)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不安抗辩权的特殊性决定其行使将受到严格的限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笔者认为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当事人之间已确立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我国《合同法》对此虽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来看它只能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双务合同,

7、其成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这两项债务具有对价关系。这是不安抗辩权得以行使的基础和依据。2•双方当事人对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可能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3•先履行义务当事人的债务还未实际履行但已届清偿期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避免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能遭受的重大利益损失,那么只有在先履行义务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时行使不安抗辩权才有实际意义。4•危及对待给付的情形出现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直接原

8、因是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出现了丧失或可能丧失在未来履行合同债务的能力,危机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获得对待给付的权益。这里主要包含两个要(1)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出现了危及正常履行对待给付的情况。按我国《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在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出现以下四种情形时,先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即后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经营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