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连道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doc

马连道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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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连道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导则1 总则2 土地使用性质3 土地使用强度4 道路交通设施5 配套公用设施6 绿化用地7 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8 备注规划说明1. 导言1.1 背景1.2 规划范围2. 现状情况简介2.1 区位2.2 用地功能2.3 建设规模2.4 道路交通2.5 市政设施2.6 地区环境3. 地区发展分析3.1 优势资源分析3.2 制约因素分析3.3 功能定位分析3.4 级配及规模分析3.5 结论4. 规划研究内容4.1 规划依据4.2 规划目标4.3 规划原则4.4 规划方案介绍4.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5. 实施建议6. 备注附加图片设

2、计导则1 总则1.1 为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顺利实施《马连道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2 本导则适用于马连道地区用地范围,其四至范围为:北马连道路,南马连道路,马连道东三号路,羊坊店路南段,总用地面积约72公顷。1.3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马连道地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1.4 在本区域内编制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均应以本导则的要求为依据进行。1.5 本

3、导则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 土地使用性质2.1 本区域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详见“附图3用地功能规划图”或各地块分图图则。 2.2 现有土地的使用性质若与本导则规定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该用地新的土地使用性质必须与本导则相符。2.3 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3 土地使用强度3.1 本区域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强度详见“附图4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附图5容积率控制规划图”、“附图6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或各地块分图图则。 3.2 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

4、、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得超过本规划分图图则中规定的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限制。3.3 部分地块实行联合开发时,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内部各地块的开发强度进行适当调整,但地块总建设量不得超过规划分图图则中的规定。4 道路交通设施4.1 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均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用地。4.2 为了形成街道良好的尺度、日照、通风及空间的围合,为了使行道树有一个较好的生长环境、行人有舒适的步行环境,避免对街景产生负面的影响,新建及改建建筑临城市道路一侧须满足后退道路红线的要求(详

5、见“附图8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示意图”):●红线40米以上城市道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10米。●红线25米—40米(不含)城市道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7米。●红线25米(不含)以下城市道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5米。●保留及已审定项目,其建筑工程后退道路红线的要求按原要求执行,待其改建时,应按上述有关道路退线的要求执行●为保障马连道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5米)茶叶一条街的特色商业,其两侧建筑工程后退道路红线为10米。4.3 各建设地块内机动车出入口应尽力避免开设在主干路、次干路等高等级的城市道路上,其设置详见“附图9机动车主要出入口方位图”。4.4 规划范围内不同

6、用途建筑物在改建、扩建和新建时,须配建停车场(库)。机动车停车位数量须满足:公共建筑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5辆;住宅每千户不少于500辆;公寓每户不少于1辆。4.5 为减少地面停车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机动车停车位可结合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布置,但不应占用规划中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下的空间。5 配套公用设施5.1 本区域的配套公用设施是指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将由市政专项规划确定)5.2 本区域的配套公用设施设置详见“附图10配套公用设施分布规划示意图”。5.3 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

7、作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小于规划分图图则中的规定。5.4 本导则规定的配套公用设施是为本区域服务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不得随意减少或压缩规模。5.5 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环卫等规范的要求。6 绿化用地6.1 本导则所示的城市公共绿地在城市开发建设时不得侵占。6.2 各地块在满足本图则所规定的绿地率指标的同时,还应尽可能增加绿化面积,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增加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增强绿化效果。6.3 马连道地区内所有道路均应按规划的道路断面配置行道树和绿化隔离设施。7 城市设计及其他有关规定7.1 马连道地区内的环境

8、景观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保护并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创造和谐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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