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结算业务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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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结算业务课程简介学习目的:学员能够了解票据概念,熟悉掌握票据基础理论和结算业务的结算渠道。在学习过程中要融会贯通,并结合分行当地人民银行的票据清算规则学以致用,高效完成票据结算工作,防范票据结算风险。主要内容:PP4第一部分票据基本概念第二部分票据结算基础知识第三部分票据与结算第四部分票据风险防范第一部分票据基本概念1.1什么是票据:(P5)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承诺自己或委托其他人在见票时或票据上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有价证券。1.1.1有价证券:是一种表示一定财产

2、权的证书。有价证券:由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组成。票据归属于货币证券。货币证券发生的权利转移和行使,都以票据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失去票据,无论证据多么充分都无法主张票据权利(通过民事可主张债权)。票据的这一特性要求持票人必须妥善地保管票据;银行柜员办理结算均应以票据及相关凭证为依据。1.2主要经济功能:(P8)汇兑功能:如A地甲将现金交给A地银行,取的银行汇票寄给或交付给B地乙,用于清偿乙的货款,B地乙可持汇票到B地银行兑现取款。信用功能:如甲利用自己的信用签发一张三个月后付款的商业汇票,可从乙处受领到

3、一批一定金额的货物,甲实际上就是得到了乙的一笔信用贷款。支付功能:如甲可签发一张转帐支票交付给乙,委托银行见票即付确定金额给乙,而不必以现金偿付乙货款。结算功能:互有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各签发商业票据给对方,票据到期届满可抵消债务,差额由一方支付现金。融资功能:依照票据可流通转让的特性,持票人可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通过开户银行申请贴现得到现款。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或中央银行申请转贴现或再贴现。1.3.票据类型: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本票:银行本票支票

4、: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普通支票(划线支票)1.3.1从会计核算角度看票据形态1、票据印制、交接、出售阶段,反映了一类空白重要凭证的形态。2、票据签发、交付、流通阶段,确立了从凭证向货币证券的转化—有价证券形态。(1)银行汇票、本票的签发人是银行。(2)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人是本行开户单位,承兑人是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人是客户(包括本行开户单位)。(3)支票的签发人是客户。3、票据到期解付、清算、存档阶段,完成了票据经济功能,作支付依据—归属于会计档案形态。(1)本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本票付款人是本行。(2)

5、本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是本行。(3)本行开户单位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签发的支票,付款人是本行(开户单位)。1.3.2空白票据PPT12演示:见实物连接图。银行空白票据归属于空白重要凭证管理。我行认定:1、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用空白重要凭证。2、支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客户用空白重要凭证1.3.2.1票据实物管理要求1、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由人民银行统一格式、联次、颜色、规格。银行本票、支票由人民银行统一格式、联次、规格。未使用人民银行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2、银行汇票一式四联;二、三

6、联汇票和解讫通知交付流通。银行本票一式二联;第二联本票交付流通。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二联汇票交付流通,第一联卡片银行专夹留存。商业承兑汇票一式三联;第二联汇票交付流通,第一联卡片承兑人留存,第三联存根出票人留存。支票一式二联;第二联支票交付流通。1.3.2.2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表明“汇票、本票、支票”的字样;印刷完成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承诺);印刷完成(上列款项请从我帐户内支付)。确定的金额;出票人书写(大、小写应一致)付款人名称;出票人书写(支票为:签发人帐号,与上列款项请从我帐户内支付呼应)收款人名称

7、;出票人书写(除支票外)出票日期;出票人书写出票人签章。出票人书写和盖章(与签发人帐号、上列款项请从我帐户内支付呼应)1.3.2.3票据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起10天内。支票: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注:民法通则154条: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最后一天是法定例假日的,以例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1.4.票据

8、权利:付款请求权:是票据上的第一次请求权。(形式是:通过交换或委托收款向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追索权:是票据上的第二次请求权。(形式是:以退票和退票理由书为依据进行追索)不同点:1、权利主体不同:付款请求权为持票人,追索权还包括背书人、保证人等。2、产生时间不同:付款请求权产生在票据到期日,追索权产生在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日。3、支付金额的数量不同:付款请求权是票据金额,追索权还包括利息等。注意:不同票据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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