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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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管理制度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生产和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

2、二章考勤第五条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  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2、三班运转。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3、两班运转。  日班07:00——19:00;夜班19:00——07:00。  4、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

3、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第八条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

4、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值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值班费按照公司薪酬规定执行。  第三章假期第十一条国定假日,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十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嫁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给予假期3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4、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

7、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十八条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  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  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

8、审批,夜间值班调班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条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  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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