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

ID:49888946

大小:57.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20-03-05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_第1页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_第2页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_第3页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_第4页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印度外国投资政策简介(驻孟买总领馆供稿2003/12/09)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济改革以来,印度政府修改有关工业政策,简化政府审批手续,削减对外国投资的诸多限制,以吸引外资和引进外国先进技术。近年来,印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收到一定的效果,但与中国相比,差距还很大。据统计,2001至2002年度(印度财政年度为当年4月到次年3月)印度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61.3亿美元,2002至2003年度为46.6亿美元*。为实现“十五”期间GDP年均增长8%(九五期间仅为5.35%)的目标,印度计划2002至2007年间年均吸收外国直接投资75亿美元。  《1999年外

2、汇管理法》(FEMA)和《1991年工业政策》是印度外国投资指导性法规。以后根据《外汇管理法》制定了《外汇管理(外国人转让或发行股票)规定》。税收和合资企业管理仍沿用《1961年印度所得税法》和《1956年印度公司法》。相关政策和审批程序可到储备银行网站()和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司工业援助处网站()上查询。一、外国直接投资政策  印度政府希望促进外国直接投资(FDI)、印侨(NRI)和印侨控股的海外团体法人(OCB)投资,以弥补国内投资不足。在行业外资政策规定的外资比例限制内,外资可以自由在所有领域(含服务业)投资。符合有关条件的外资由印度政府授权印度储备银行

3、(RBI)按自动程序进行审核。其它外资需在印度外资促进署(FIPB)推荐的基础上,由印度政府批准。除22种股息平衡项目和有附加条件的外资项目外,一般外国投资收益可以自由汇出印度。(一)自动批准类1、新合资企业。在国营部门、出口导向单位(EOU)、出口加工区(EPZ)、电子硬件园(EHTP)、软件技术园(STP)进行投资,适用自动程序,但仍受行业政策、股份比例限制、储备银行规定等约束。外资企业仍需遵循《1987年国家工业分类》的规定。商工部工业政策和促进司工业援助处(SIA)负责发布行业政策及行业外资比例限制变化的信息。除下列情况需要经由政府批准外,其它所有的外

4、国投资(包括FDI、NRI和OCB)按自动程序审核:(1)需工业许可证的;(2)外国投资者在印度已有合资企业的;(3)外国投资者拟在现有印度公司中购买股份的;(4)不符合现有行业政策或在禁止外国直接投资进入的行业中投资的;(5)不使用自动程序而直接向外资促进署递交申请的。2、投资现有公司。现有公司拟扩展规模的,适用自动批准程序,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增股必须是基于现有公司股本基数的扩充;(2)外国股份必须是以外币形式投资;(3)拟扩展项目为自动批准类。同时需提交现有公司董事会决议、印方和外方协议书。为了简化自动程序批准类外资(FDI、NRI或OCB)的审批

5、手续,储备银行允许印度公司无须获得其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引进此类外资,但是在收到汇款30天内需通知RBI地区分行,在向外国投资者发售股份30天内须向RBI地区分行报送相关文件。(二)现有公司股份的发行和估价  经批准后,现有公司需要通过关于向外国投资者发售优先股票数量的特别决议。可以股票市场价发行股份,发行价的标准是:相关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股票每周高价和低价的平均值;或相关日期之前的两周内,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股票每周高价和低价的平均值。这里的相关日期是指召开股东大会前30天。可参照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印度储备银行的规章处理其它事宜。(三

6、)股息平衡  对于消费品行业的22种特定工业,在商业化生产7年后,股息流出量需要等量的出口收入来平衡,称为股息平衡。从事这些工业活动的现有公司,在向外方发售股份以增大外资股份比例之日起,实施股息平衡政策。为达到股息平衡,企业可自由出口国家政策允许出口的商品,也可出口按自动程序审批的商品。但是,对国际金融公司(IFC)、英联邦发展公司(CDC)和亚行(ADB)的投资,不实行股息平衡政策。(四)其它外国投资  通过美国存托凭证(ADR)、全球存托凭证(GDR)和外币可兑换债券(FCCB)等进行的投资被视为外国直接投资。印度公司可在国际市场上通过发行ADR、GDR和

7、FCCB来筹集股本。这类投资不设上限。印度公司要政府批准获得这类投资,必须至少连续3年财务状况良好。对于电力、通讯、石油开采和提炼、港口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可适当放宽。除了不能投资于房地产和股票市场外,对于GDR、ADR筹资,没有最终用途限制。FCCB筹资需符合商业外债最终用途的要求。另外,FCCB筹资的25%可用于常规的公司重组。(五)优先股  通过优先股形式进行的外国投资被视为外国直接投资。发行此类股票的准则是:第一,如优先股外资被认为是股本的一部分,不受《商业外债规定》的约束;第二,如优先股有兑换选择权,那么它们将被视为外国直接股份,受外国股份比例

8、的限制;第三,优先股兑换期根据《公司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