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特殊计算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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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消费税的特殊计算方法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有两大类:其中: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费、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便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2、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节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节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第一种情况:生产领用外购已税材料生产应税产品消费税的扣除方法  为避免重复征税,对生产领用外购已税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计算应纳消费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额。  【例题·计算

3、题】某化妆品厂(一般纳税人)当月外购已税化妆品用于连续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是100万元,税额17万元,已验收入库。当期领用1/2用于生产优质化妆品并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200万元。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  【答疑编号8410302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增值税=200×17%-17=17万元(购进扣税法)消费税=200×30%-100×30%×50%=45万元(实耗扣税法)  计算公式为:  公式1: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公式2: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

4、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生产领用已税消费品税款的扣除应注意的问题:  (1)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增值税税额。  (2)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计算应纳消费税时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3)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和进口的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扣除。  对于通过接受投资、赠与、抵债等方式取得的已税投入物,其所含的消费税也是不能扣除的。  (4)并不是所有情

5、况都可以扣税,只有税法列举的11种情况。而且,除了卷烟、贵重首饰、高尔夫球杆和石脑油外,能够扣税的产出物与其已税投入物应属于同一税目,因此,对于不属于同一税目的已税消费品,不得扣除其投入物所含的消费税。  (5)对于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要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6)提示:别忘了润滑油的生产包括简单加工改装与贴牌,P103。  特殊项目: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化工产

6、品,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可以生产出乙烯或其他化工产品等非应税消费品同时又生产出裂解汽油等应税消费品的,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允许抵扣的已纳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石脑油数量×收率×单位税额×30%  收率=当期应税消费品产出量÷生产当期应税消费品所有原料投入数量×100%  (相当于准确计算实际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耗用部分税额)  第二种情况: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有关计算问题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认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此之

7、外,其他形式均为假委托加工,都应按销售自制产品征税: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  (2)受托方先将原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  (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缴纳  1.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除此之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此时,受托方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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